◎ 卷七
阎罗薨
(此篇有译文)
巡抚某公父<1>,先为南服总督<2>,殂谢已久<3>。公一夜梦父来,颜色惨栗<4>,告曰:“我生平无多孽愆<5>,只有镇师一旅<6>,不应调而误调之,途逢海寇,全军尽覆。今讼于阎君,刑狱酷毒,实可畏凛。阎罗非他,明日有经历解粮至<7>,魏姓者是也。当代哀之,勿忘!”醒而异之,意未深信。既寐,又梦父让之曰<8>:“父罹厄难<9>,尚弗镂心<10>,犹妖梦置之耶?”公大异之。
明日,留心审阅,果有魏经历,转运初至。即刻传入,使两人捺坐<11>,而后起拜,如朝参礼<12>。拜已,长跽涟洏而告以故<13>。魏不自任,公伏地不起。魏乃云:“然,其有之<14>。但阴曹之法,非若阳世懜懜<15>,可以上下其手<16>,即恐不能为力。”公哀之益切。魏不得已,诺之。公又求其速理。魏筹迴虑无静所<17>。公请为粪除宾廨<18>,许之,公乃起。
又求一往窥听,魏不可。强之再四,嘱曰:“去即勿声。且冥刑虽惨,与世不同,暂置若死,其实非死。如有所见,无庸骇怪<19>。”
至夜,潜伏廨侧,见阶下囚人,断头折臂者,纷杂无数。墀中置火铛油镬<20>,数人炽薪其下<21>。俄见魏冠带出,升座,气象威猛,迥与曩殊<22>。群鬼一时都伏,齐鸣冤苦。魏曰:“汝等命戕于寇,冤自有主,何得妄告官长?”众鬼哗言曰:“例不应调,乃被妄檄前来<23>,遂遭凶害,谁贻之冤<24>?”魏又曲为解脱,众鬼嗥冤,其声訩动。魏乃唤鬼役:“可将某官赴油鼎,略入一煠<25>,于理亦当。”察其意,似欲借此以泄众忿。即有牛首阿旁<26>,执公父至,即以利叉刺入油鼎。公见之,中心惨怛<27>,痛不可忍,不觉失声一号,庭中寂然,万形惧灭矣。公叹咤而归。及明,视魏,则已死于廨中。
松江张禹定言之<28>。以非佳名,故讳其人。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巡抚:明清时代与总督同为地方高级长官;清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的军政大极,地位略次于总督。
<2>南服:南方。周制,以土地距国都远近分为五服,因此称南方为南服。
<3>殂谢:谓死亡。
<4>惨粟:谓极度悲痛。
<5>孽愆:犹言罪过。愆[qiān 牵]:罪过,过失。
<6>镇师一旅:所属镇的军队五百人。镇,清制,总督或巡抚所属有镇、协、营、汛各级。镇,指总兵,为绿营乒高级武官:因掌理本镇军务,又称“总镇”。旅,军队编制单位,五百人为旅。
<7>经历:官名。金代枢密院、都元帅府皆置经历,元明因之。掌出纳、移文等事。
<8>让:责备。
<9>罹厄难:遭受危难。
<10>尚弗镂心:还不铭记于心。镂心,刻在心上。镂,雕刻。
<11>捺坐:强按于座。
<12>如朝参礼:如同上朝参见皇帝的礼节。朝参,官吏上朝参见皇帝。见《旧唐书·舆服志》。
<13>长跽涟洏:直挺挺地跪着,两眼垂泪。长跽,犹长跪,上身挺直而跪。涟洏[ér 而]:垂泪的样子。
<14>具有之:大概有这件事。
<15>懜懜[měng měng 猛猛]:犹瞢瞢,昏暗不明。懜,通“瞢”。
<16>上下其手:谓串通作弊。《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春秋时,楚国进攻郑国,穿封戍(注:穿封,姓也,音
yuān fāng)俘虏了郑将皇颉,王子围与其争功,请伯州犁裁决。伯州犁即叫俘虏本人作证。而伯州犁有意袒护王子围,在提审时,指王子围故意“上其手”(高举其手),向皇颉暗示王子围地位尊贵;指穿封戍则“下其手”,以示其地位卑下。皇颉会意,便说自己是被王子围俘虏的。伯州犁通过上下其手达到了颠倒是非、通同作弊的目的。
<17>筹迴:又作“筹回”:反复谋画。
<18>粪除宾廨:清扫接待宾客的公廨。粪除,扫除。语出《左传·昭公三年》。
<19>无庸:不用。
<20>火铛油镬:烹刑刑具。铛、镬,烹器,即下文所云“油鼎”。
<21>炽薪:将柴草烧旺。
<22>迥与曩殊:迥然与日间所见不同。曩,曩昔,过去,往日。
<23>檄:传递军令的公文。
<24>贻:给与。
<25>一煠[zhá 炸]:食物放入油或汤中,一沸而出称“煠”,此谓将某公父放入油锅一炸。
<26>牛首、阿旁:均为迷信传说中阴间恶鬼名。
<27>惨怛:悲痛。
<28>松江:县名,今属上海市。
(此篇有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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