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仄起式
首句不用韵格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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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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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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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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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句用韵格式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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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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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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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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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五言律诗仄起式有两种格式,即首句不用韵格式和首句用韵格式,其余不变。
五言“平平平仄仄”这句格式,可换用“平平仄平仄”这一特定格式。
第二句和第六句“平平仄仄平”,易犯孤平,因而第一字不可不论。
○ 例诗参考 ○
春望
〔唐〕杜甫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峰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注】别,在古音中为入声字,相当于今代去声读法,类似于读 biè(短促)。今人作诗,应沿用今人读音为准。
感秋寄远
〔唐〕白居易
惆怅时节晚,两情千里同。
离忧不散处,庭树正秋风。
燕影动归翼,蕙香销故丛。
佳期与芳岁,牢落两成空。
【注】“两情千里同”,首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一平声“千”,避免孤平。“佳期与芳岁”,即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格式。
送武士曹归蜀(士曹即武中丞兄)
〔唐〕白居易
花落鸟嘤嘤,南归称野情。
月宜秦岭宿,春好蜀江行。
乡路通云栈,郊扉近锦城。
乌台陟冈送,人羡别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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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律
诗
相
关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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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犯孤平:
格律诗的平起韵句中除韵脚之外只剩一平,即犯孤平。如“仄平仄仄平”,第一字用了仄,第二字就犯了孤平。可采用“拗补”句法避免孤平,即将下一邻“仄”改为“平”即可,如将“仄平仄仄平”改为“仄平平仄平”。
孤平只能发生在平起的韵句中,仄起的韵句中不可能出现孤平,与韵脚相并的那一平,不属孤平。另外,非韵句中出现孤平,不在犯忌之列。
忌犯三平:
格律诗中句末连出三平,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因而,所谓的“一三不论”,也是有前提的。
一三五不论:
律诗中,在避免“孤平”“三平”情况下,可以考虑“一三五不论”。当然,五言格律诗中只能考虑“一三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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