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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毛泽东战略思想 [2015年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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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诞辰122周年
文/张文木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红歌会网 繁星读书网整理编辑
八、工农联盟
但要组织农民,就需要改革旧的农业制度,这牵扯到改革方向。历代政治家对此捉襟见肘,无能为力;殷鉴不远,明朝万历年间的张居正南辕北辙改革造成流民大增、国家迅速走向崩溃的教训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注意。
外患内忧,迫使明王朝利用北方战事稍缓的间歇期起用张居正进行政治经济改革。明穆宗在位的时候,张居正(1525——1582年)因才能出众,得到穆宗的信任。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年),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与万历帝之母李太后的支持,取代了高拱。穆宗死前遗命张居正等三大臣辅政。穆宗死后,太子朱翊钧即位,这就是明神宗万历皇帝。张居正在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为了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特别是经济等方面进行改革,试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危局。改革——除其严重的负面作用外——起了相当的积极作用:“赋以时输,国藏日益充”,国家财政收入增加,边境安宁,万历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兴的景象。1582年6月(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聚集,指责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改革失败。
与汉、宋两朝的王莽、王安石的改革比,张居正的改革还是比较幸运的,他的改革适逢中原气温和北边湿润度的上升时期,这为张居正改革提供了较好的自然环境,也使其改革避免了与国家双双败落的“王莽式”结局。
史书称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不谓干济才”,但改革毕竟还是失败了,此后明祚已近尾声。
关于张居正改革的正面意义,史家论述较多,其负面后果,则多是些“功高震主”之类的泛论,也有人认为他败于财税改革。笔者认为导致张居正改革失败从而明朝衰落的关键点不是财税改革,而是以财税改革为起点的金融改革:将已与生产资料形成稳定结合关系农民转绑在货币上,用与货币的关系取代农民与国家的关系,这是张居正改革失败的致命原因。书载:
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又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把嘉庆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地施行的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推广和实施。实施一条鞭法的显了均平赋役,它的主要内容是把原来按照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照丁、粮派役,或丁六粮四,或粮六丁四,或丁粮各半,然后再与夏秋两税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无论税粮、差役一律改为征银、差役俱由政府用银雇人充当。
以土地为中介的农民与国家的直接关系转变为以货币为中介的国家农民的间接关系,国家和农民同时只对货币负责,这样的好处在“客观上促进了明中叶后商品货币经济的继续发展,也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比以前又有一定的松弛了”,用现在一些人的话说就是打破了所谓“国家垄断体制”、“进一步扩大民间融资平台”,但问题是,在中国资本主义工业资本没有或尚未充分形成之前,将分散无组织的小农与国家分离并转交给手握大量货币、以放息为生的高利贷者,就无异于将农民交给吸血魔鬼。因为“一条鞭法”的改革中,“小生产者需要货币,却首先是为了支付(对地主和国家交纳的实物租和实物贡赋转化为货币租和货币税,在这里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不主要是为了生产;土地所有者“由于特殊的或急迫的需要,而一时又别无有效办法来获得急需的货币时,只有把土地卖掉,以换取货币”而“高利贷者除了货币需要者的负担能力或抵抗能力外,再也不知道别的限制”。中世纪欧洲受高利贷祸害至深,身为犹太人的马克思对此也有更深刻的研究,他说:
商人资本和生息资本是最古老的资本形式。高利贷不改变生产方式,而是象寄生虫那样紧紧地吸在它身上,使它虚弱不堪。高利贷吮吸着它的脂膏,使它精疲力竭,并迫使再生产在每况愈下的条件下进行。对小农民来说,只要死一头母牛,他就不能按照原有的规模来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这样,他就坠入高利贷者的摆布之中,而一旦落到这种地步,他就永远不能翻身。
张居正改革与其说解放了农民,不如说解放了长期在重农抑商政策中受到压制的金融力量。让金融摆脱对社会生产依赖并反客为主,它就会成为奴役农民和瓦解国家的力量。张居正用于“解放”农民的货币并不是近代工业资本而是比工业资本更古老的“商业资本”退而“生息资本”,由此可以解释,被货币“解放”出来的中国农民并没有象中世纪英国圈地运动后的农民那样转为产业工人、中国也没有象英国那样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道路。傅筑夫先生说:
社会上存在有大量游资,它本身又要求‘无息币’,‘财币欲其行如流水’,而社会上却又没有足够大的生产部门来吸收这些游资,使之转化为产业资本,从而促进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这时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土地则是最主要的生产手段。社会上既然没有其他更有利的投资场所,便只有购买土地来使货币发挥资本的机能,使土地成为生息手段。“
土地不仅可以生息,而且是财富最稳妥的一种存在形态,社会上既然缺乏其他有利的投资场所,遂群起抢购土地。所以土地买卖的开始,同时就是土地兼并的开始。
生息资本需要的不是农民生产而是农民对货币的需求,需要的不是农民而是身无分文因而对货币有强烈的终生需求的流民。大量的生息资本涌入生产领域既是张居正改革的恶果,也是造成中国历史上包括明朝在内的许多王朝衰落的重要原因。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总结一条鞭法时说:
春秋时代的井田制,这是后代中国人理想的土地制度之范本。但即因当时贵族阶级为求便利税收制度之简化,而终于把井田制度破坏了。……自唐代两税制以下,因于种种实际困难,逼得政府只在税收制度上着眼用心,而把整顿土地制度这一重要理想放弃了。
傅筑夫先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写得更明白:
在流通中大量积累起来的商业资本,既没有足够发达的商品生产来与之相结合,亦即不能把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而仅仅当作流通手段来媒介商品交换,作衡量价值尺度,执行一些普通的货币职能,当它的积累数量超过了一定限度,作为商品的流通手段和其他职能也都成为不必要时,这个超过部分就不得不退出流通领域,当作贮藏手段,以货币形态的财富窖藏起来。但窖藏是不能增殖的,要使这种财富能够增殖,在古代的具体历史条件支配下,生息之道只有两途,其一,是购买土地,土地是农业社会的主要生产手段,土地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既是一种有利的生息资本,又是保障财富安全的一个稳妥的途径,故手有余资的人无不想方设法去购买尽可能多的土地,这就形成了历史上永远无法解决的土地兼并问题,并成为一次又一次社会动乱和农民起义的总根源。
货币存在的前提是买者与卖者的分离,这种分离的距离越大,社会对货币的需求就越大;而社会,不管是什么形态的社会,其生产一旦依附于货币,货币持有商就可以反客为主,成为控制社会和瓦解国家的绝对力量。张居正改革中除了田税、徭役、商税、手工业税、海关税大部分可用银折纳外,明廷官吏的薪水、国库的开支也用银支付。这种支付方式被制度化并导致政府从提供公共服务的角色转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角色,原来属于政府管理的大量工作被“简政放权”,断腕式地移交给社会资本(实则是手持大量货币的商人——现在叫金融家——承包),农民从为国家提供产品的劳动者转变为用自己的产品从货币商人手中换回货币的劳动者,朝廷和农民的、甚至整个社会的信用纽带为货币所取代,“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又有了进一步的松弛,农民生产的产品与市场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了”。这样,手持大量货币的商人和高利贷者反客为主——这有些类似今天华尔街银行家在美国的角色——成了社会的主人。商人一旦操纵了国家,其结果自不言而喻。孟子说:“上下交争利,则国危矣。”
社会已出现巨大的裂变危险,可明朝的学问人坐而论道的学风日益严重并使张居正改革负面恶果不能得到纠正。处士横议,是宋明两代知识分子的通病。造成这种“议论误国”恶习的原因可追溯至宋朝脱离实际的教育制度,元代大学者袁桷说:“自宋末年尊朱熹之学。唇腐舌弊端,止于四书之注。凡刑狱簿书、金谷户口、糜密出入,皆以为俗吏而争鄙弃。清谈危坐,卒至国亡而莫可救。”钱穆先生更是痛陈:“学问空疏,遂为明代士人与官僚通病。掌握独裁权的皇帝,往往深居渊默,对朝廷事不闻不问,举朝形成群龙无首之象,而明代风习又奖历廷臣风发言事,于是以空疏之人,长叫嚣之气,而至于以议论误国。”毛泽东曾批评王安石变法:“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也。”若将毛泽东这个评价用在张居正身上也是合适的。
黑格尔说,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都出现两次;马克思补充说:“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比较而言,张居正的改革和商鞅、王莽的改革一样都解放了农民,但张居正与商鞅甚至王莽不同的是,后二者将农民从贵族手中“解放”出来后交给国家,而张居正却是将农民从国家手中解放出来交给拥有大量货币的商人继而高利贷者。货币(这在今天叫“金融”)打倒了封建等级——这得到明朝农民的欢迎,但货币又建立起独立于国家和生产者之外的等级,它反客为主后又将国家与农民统统踩在脚下——这使明代农民比秦汉农民更加不幸,转用托尔斯泰的话说就是:改革的红利历代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后果却各有各的不幸。张居正改革后,明国家与农民的信用关系随日益严重的货币短缺而更为脆弱。崇祯五年(1632年),国家与劳动者农民的货币链接近中断,浙江、南直隶等较富裕的八省秋季竟只能交上税银总额的14%。
崇祯长于以霹雳手段迅速清除少数位高权重的“悍虎”——这有助于他打掉了魏忠贤这只“大老虎”,却短于对严惩失衡的国家进行有效调理——这却让他在李自成面前一筹莫展。
万历以后,西班牙银币每年输入中国达数百万之多,货币量的大规模增加,加速了社会商品和劳动力的流通,也加大速了货币囤积和土地买卖的势力。明中叶,土地兼并日趋激烈,皇帝、王公、宦官大规模置地,“数量之大,超过了以前任何时代”。与今天房地产市场相似,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和屯积导致用其他于交易的流通货币减少,并因此产生因货币不足造成的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用断裂,其结果对政府而言,就只有镇压一途;对农民而言,除了造反,则别无出路。
大凡改革者,都有一种“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担当精神,但这种精神一旦与脱离实际的“戈尔巴乔夫”式的无知结合,其结果也是很可怕的。张居正改革导致明末无钱交税抵租农民被迫求助利息竟达一倍至五倍的高利贷,农民因此很快失地并转为流民。大规模的流民出现并步入造反大军是张居正改革的最直接的恶果,也是此后明朝迅速转入结构性不可逆衰落的根本原因。
16世纪末,也就是在张居正改革后不久,全国起义暴动已成星火燎原之势。1588年(万历十六年),在今安徽、江西、湖北交界爆发刘汝国领导的上万农民起义;1589年李园朗、王子龙在广东始兴、翁源一带起义;1599年、1604年、1606年、1622年(天启二年)浙江、福建、南京、山东均有大规模的暴动。1627年(天启七年),陕北澄县饥民暴动,由此拉开了有李自成参加和领导并于17年后推翻明王朝的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
1637年(崇祯十年)杨嗣昌在《敬陈安内第一要务疏》用“星星之火”来描述方兴未艾的农动起义,称当时的破产农民“逃溃转多,饥馑荐臻,胁从弥众,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分之一股,各称十数万;合之股股,不啻百余万。而黄河以南,大江以北,东连庐、凤,西尽汉、延,幅员数千里之间,一任往来飘忽,生灵百亿万之命,尽遭屠戮伤残”。此前8年即1629年,明陕西户部侍郎南居益上疏中用“燎原之势”形容农民运动对明王朝将产生的冲击,称“九边要害,半在关中”,“皆缘饥军数数鼓噪城中,亡命之徒,揭竿相向,数载以来,养成燎原之势”。
有趣且有比较意义的是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形势及建国后毛泽东解决农民问题的方法。1930年初,毛泽东同志著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显然他当时也感受到明末同样的问题:国民党的垮台就是20世纪30年代农民解体的结果。为了发展就必须大量引进外资,“依靠外国输血”导致农业过早商品化,这导致农民大量破产。可以说,那是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是主要是蒋介石点燃的,而外资更是火上浇油。而这些与明万历年间的张居正改革的结果几乎如出一辙。30年代土地革命战争中走过来的毛泽东对此体会最深,他特别注意总结中国历代王朝特别是明朝张居正改革以后在农民问题上失策的教训。《明季南北略》是记载明万历至崇祯时期北方地区史实的史书,全书共二十四卷,起自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此时张居正改革刚刚结束——清太祖努尔哈赤兴起东北,止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注意到这本书的内容,1943年7月28日,毛泽东致信谢觉哉:“《明季南北略》及其他明代杂史我处均无,范文澜同志处或可找得,你可去问讯看。”,建国后毛泽东下工夫最大的也是农民问题,他着力探索的是如何避免重复明末覆辙,防止农民变为流民。如果说,毛泽东发动“三反五反”乃至后来的“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防止我们的干部蜕变为“魏忠贤”,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从制度上杜绝把农民逼为“李自成”任何可能。1953年11月13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草案)》后批示说:
这种单干制度长久下去,就要使农民的大多数成为富农、高利贷主和商业资本家进行剥削和投机事业的牺牲品,重新失掉自己的土地。
1962年8月9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
搞单干,两年都不要,一年多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其中有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其中有四属户、五保户,这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基础,是我们的依靠。你是站在三分之一的富裕农民的立场上,还是站在三分之二的基本农民群众的立场上?问题就是这样摆在我们的面前。
毛泽东这时关心的不是改革而是改革结果。毛泽东将农民的组织化而不是分散化作为检验中国农业改革成败的标准。在当时组织农民只有社会主义合作化一途。1959年7月29日,针对国内外关于“人民公社究竟会不会垮台”的质疑,毛泽东说:
如果要垮的话,有哪些足以使它垮掉的因素;如果不垮的话,又是什么,不合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要垮掉,人为地维持不垮是不可能的。合乎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不了,人为解散也是办不到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大道理。
现在回头看来,毛泽东那一代共产党人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大道理”,选择社会主义所有制——而不是以其他“言不及义”的“普惠”政策——为突破口团结和组织人民,将外部压力转化为人民支持国家动力的治国经验,对于今天中国政治家而言,需要认真领会和学习。
毛泽东对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贡献是将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的成果及建立其上的中国发展与工农联盟而不是与资本联盟。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是保证而不是剥夺,更不是否定由人民掌握着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目前在中国是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是中国工农联盟的基础。1959年12月11日,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说:“不搞合作化,农民必然两极分化,工农联盟就无法巩固。”农民两极分化自古都是流民大规模产生的原因。适度的农民脱离土地,可以为城市工业提供劳动力后备军,而农民过多地与土地分离,其中产生的庞大的流民队伍就会成为瓦解国家的力量。只有发展、壮大和不断巩固集体所有制形式,才能使城乡间的人口形成双向即自由来回的而不是今天这样为资本驱使的主要流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只有农民工的生活在城乡之间来回都有可靠即制度性的保障时,社会才能稳定,城市商品住房经营才能成为兼顾资本与消费者利益平衡的即社会主义的商品经营。而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自愿回流农村的因素,在现阶段不仅仅是家庭土地承包权,而是保证农民土地权利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和保障城市工人权利的国家所有制。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不会有稳定的工农联盟,从而就没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础和政治稳定。毛泽东注意到这一点并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他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批注道:
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中国农村经济已有使普通劳动者与土地生产资料永久分离的危险,有些地方官员连同一些学者,为了一点“房地产”或某些资本集团的利益无视劳动者的长远利益,用所谓“城市户口”“城市房产权”,在没有充分就业保障的前提下,使进城农民与生产资料所有权从而与集体所有制相分离。更有报纸发表推波助澜的“调查文章”,说“郊区农民不想种地盼拆迁致富”。这样舆论引导的后果显然是危险的,因为这些流入城市的人口如不能在城市获得稳定的就业保障而又在农村“无立锥之地”的话,当年他们养不起耕地的困境就会迅速转化为养不起用地权换来的房权的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今天卖掉房子的速度比当年卖掉土地(经营权)的速度要快得多。
与失去土地相比,没有或失去住房的人群对社会稳定会形成更直接的破坏力,而目前中国城市中的天价商品房反过来又会使已涌入城市却又不能再回到农村的“市民”退为城乡地带的流民。而流民历来就是社会大动乱的温床。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同样面临并研究过这个问题。他在1887年1月10日为《论住宅问题》一书第二版写的序言中说:
当一个古老的文明国家这样从工场手工业和小生产向大工业过渡,并且这个过渡还由于情况极其顺利而加速的时期,多半也就是“住宅短缺”的时期。一方面,大批农村工人突然被吸引到发展为工业中心的大城市里来;另一方面,这些老城市的布局已经不适合新的大工业的条件和与此相应的交通;街道在加宽,新的街道在开辟,铁路铺到市里。正当工人成群涌入城市的时候,工人住宅却在大批拆除。于是就突然出现了工人以及以工人为主顾的小商人和小手工业者的住宅缺乏现象。在一开始就作为工业中心而产生的城市中,这种住宅缺乏现象几乎不存在。
恩格斯接着指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于建立起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后消灭城乡差别。现在我们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但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差别还将长期存在。由此产生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些负面因素,如果控制不好也同样会产生对社会主义国家不利的后果。那么,上述住宅问题的不利后果是什么呢?恩格斯以德国为例说:
农村家庭工业和工场手工业被机器和工厂生产所消灭,在德国就意味着千百万农村生产者的生计被断绝,几乎一半德国小农被剥夺,不只是家庭工业转化为工厂生产,而且农民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大农业,小地产转化为领主的大农场——也就是意味着一场牺牲农民而有利于资本和大地产的工业和农业革命。如果德国注定连这个变革也要在旧的社会条件下完成,那末这样的变革毫无疑问会成为一个转折点。如果那时其他任何一国的工人阶级都还没有首先发动,那么德国一定会开始攻击,而形成“光荣战斗军”的农民子弟一定会给予英勇援助。
这样,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给每个工人一幢归他所有的小屋子,从而以半封建的方式把他束缚在他的资本家那里——现在就变成完全另一个样子了。实现这种空想,就是把一切农村房主变成工业的家庭工人,结束那些被卷入“社会旋涡”的小农的旧日的闭塞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上极其低下的状况;就是使工业革命推广到农业地区,从而把居民中最不活动最保守的阶级变成革命的苗圃,这一切的结果,就是从事家庭工业的农民被机器剥夺,被机器强制地推上起义的道路。
若再结合中国目前的日益严峻的“住宅短缺”问题来看,我们便会认识到,恩格斯所指出的现象是现代国家——不管其性质如何——在社会转型中很难避免的。现在需要我们考虑的是如何避免越来越多的被住房短缺抛弃的流民转化为“光荣战斗军”,“从事家庭工业的农民被机器剥夺,被机器强制地推上起义的道路”的历史恶果发生在当代中国。
当时恩格斯提出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消灭城乡对立”。目前看来,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在相当的时间内都做不到这一点。但资本主义国家却用转移危机的方式将本国内部的“城乡对立”转变为外部世界的“南北对立”。以南北世界日益深刻的对立缓和了本国城乡对立及由此引发的日益严重的阶级对立。但这条道路对后发国家,尤其是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已不可重复。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我们只有依靠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而不是什么“社区花园”、慈善式的“社区服务”和言不及义的“改革”——来解决我们面临的“住宅短缺”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政治稳定问题。
改革在任何国家都是一种有阶级属性的行为,言不及义的“改革”是要不得的。毛泽东曾批评这样的政策是“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中国的改革要有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标准,人民的标准。我们知道改革能解放生产力,但革命也能解放生产力。如果改革将中国生产力改到需要革命来进一步解放,那中国的改革就失去了历史进步作用。中国改革的底线就是不能把共产党改到人民的对立面;国企改革,不能改出“二七大罢工”。1957年4月25日,毛泽东在同保加利亚大使交谈中总结苏联的教训说:“建设了社会主义,丢掉了人民,建立了重工业,丢掉了人民,这是不成的。”同样,我们的改革若不是维护而是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是得鱼忘筌,适得其反。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不能基于资本财团——这是蒋介石走过且失败的道路,而应该基于工农联盟——这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实践已经证明并获得巨大成就的道路。工农联盟的基础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制,这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础部分。没有它,人民就不能保住手中的生产资料,而失去了生产资料,我们的人民就会转化为如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形容的“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的贫民和流民,这样党的执政基础也就名存实亡。建立在流民基础上的国家政权,就会像目前中东一些国家,一遇外来压力即刻崩溃。而农民集体所有制则是控制脱离土地的农业人口“流量”的重要杠杆。鉴于这样的历史经验,毛泽东说:“我们国家的基础,就在工人、贫农、下中农身上。”
现在社会改革谈得较多的是“社保”。毛泽东也高度关注社保问题,但反对言不及义地谈社会保险,他将社会主义所有制看作是最大的社会保险。1960年1月5日,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国营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抚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这句话时,毛泽东批注:“公社办起来了,就保险了。”在这里,毛泽东将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什么“市场化改革”作为人民群众人身保险的前提。为此,1958年5月13日,毛泽东在修改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的报告时特意加写这样的警示:“农民同盟军问题的极端重要性,革命时期是这样,建设时期仍然是这样。无论在什么时候,政治上犯错误,总是同这个问题相关联的。”5月17日,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还是一个农民同盟军的问题。工人阶级没有农民这个同盟军,革命不能成功,建设时期也是一样,没有这个同盟军不能建设成强大的国家。中国的问题始终是农民同盟军的问题。有些同志不懂得,甚至在农村混了几十年也不清楚。”而保证工农联盟的所有制基础是巩固和发展合作化集体经济。毛泽东的这些认识最终形成全党全国的共识,并在1954年以宪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形成不容动摇的国家制度。宪法“总纲”第一条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历史反复表明,国家政权的政治生命周期的长短及其相应的抗压能力的强弱,与其所依靠的社会基础的大小为正比,而社会基础的大小又与其所依赖的所有制形式所容纳和解放的劳动力的广泛程度为正比。1927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之间的战略能力的差距,是这一观点的有力证明。此前,国共合作开展北伐,实现中国统一,大得人心,这时蒋介石手头几乎有无限的人才和人力资源可供调配,北伐战场上也是捷报频传。1927年始,他向工农开刀,转靠买办封建势力,这便失去工农支持,以至在1948年国共两党进行大决战的关键时刻,国民党靠“发红包”和“抓壮丁”补充军事编制,但重赏之下已无勇夫;蒋介石方面已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共产党方面则有源源不断且自觉参加的人力资源可随时投入战场。这为毛泽东的战略方针的顺利实施和共产党在全国战场取得胜利提供了充分的物质条件。同样,也是由于我们用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别的什么制度团结了全国人民,才使新中国冲破国际国内的重重恶浪,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此,1958年5月18日,毛泽东警告全党:
农民是同盟军,不抓农民问题就没有政治,不注意五亿农民的问题,就会犯错误,有了这个同盟军,就是胜利。中国党内相当多的人,不懂得农民问题的重要性,跌跟头还是在农民问题上。
1962年11月30日,毛泽东告诉来访的印度尼西亚共产党同志说:“农民跟着我们走,民族资产阶级才不得不跟我们走。农民问题很重要,谁能解决农民问题,谁才能取得胜利。资产阶级不能解决农民问题,历史上的资产阶级都不能解决农民问题。孙中山也不能解决农民问题。”
毛泽东同志这些思考以及恩格斯的前述指示,对今天我们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改革来说,不能不说有着巨大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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