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师古曰:“凡伯,周大夫也。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郑获鲁隐,〔师古曰:“《公羊传》隐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渝平,堕成也。曰‘吾成败矣,吾与郑人未有成’。狐壤之战,隐公获焉。何以不言战?讳获也。”〕灭戴,〔师古曰:“十年秋,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戴国,今外黄县东南戴城是也。读者多误为载,故随室置载州焉。”〕卫、鲁、宋咸杀君。〔师古曰:“四年,卫州吁杀其君完。十一年,羽父使贼杀公于寪氏。桓二年春,宋督弒其君与夷。”〕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师古曰:“躔,践也,音缠。”〕人君能脩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师古曰:“共,读曰恭。御,读曰禦,又读如本字。”〕不能,则灾息而祸生。〔师古曰:“息谓蕃滋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师古曰:“班,布也。”〕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曰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韦昭曰:“中无光,四边有明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弒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郷兹谓背,〔师古曰:“郷,读曰向。”按:郷,即繁体嚮之简略。今简化作向。〕厥食食且雨,地中鸣。〔韦昭曰:“地中有声如鸣耳,或曰如狗子声。”〕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师古曰:“伯读曰霸。正者,长帅之称。”〕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韦昭曰:“食半,谓食望也。”臣瓒曰:“月食半,谓食月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为异也。”〕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师古曰:“试,用也,自擅意也。一说试与弒同,谓欲弒君。”〕若文王臣独诛纣矣。〔韦昭曰:“是时纣臣尚未欲诛纣,独文王之臣欲诛之。”〕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师古曰:“杀亦读曰弒。”〕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韦昭曰:“纣恶益甚,其臣欲顺武王而诛纣。”〕诸侯更制兹谓叛,〔师古曰:“更,改也。”〕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师古曰:“适,读曰嫡。”〕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师古曰:“晻,音乌感反。见音胡电反。”〕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弒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弒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师古曰:“并已解于上。”〕又二君相篡。〔师古曰:“谓厉公奔蔡而昭公入,高渠弥杀昭公而立子亹。”〕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晋灼曰:“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毕而入参。参,晋分也。毕,赵也。日行去赵远,入晋分多,故曰与。计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属,下皆以为例。”〕先是,晋曲沃伯再弒晋侯,〔师古曰:“曲沃伯,本桓叔成师之封号也,其后遂继袭焉。鲁惠公三十年,大夫潘父杀昭侯而纳成师,不克,晋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成师之子曲沃庄伯伐翼,杀孝侯也。”〕是岁晋大乱,〔师古曰:“桓三年,庄伯之子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夜获而杀之。”〕灭其宗国。〔师古曰:“桓八年,曲沃武公灭翼,遂并其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弒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师古曰:“楚武王荆尸久已见传,今此言庄始称王,未详其说。”〕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师古曰:“朔,卫惠公也。桓十六年经书‘卫侯朔出奔齐’。公羊传曰‘得罪乎天子’,谷梁传曰‘天子召而不往也’。”〕天子更立卫君。〔师古曰:“谓公子黔牟。”〕朔藉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师古曰:“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庄六年春,王人子突救卫,夏,卫侯朔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是也。”〕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威公。〔师古曰:“失,读曰佚。”〕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谷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张晏曰:“日夜食,则无景。立六尺木不见其景,以此为候。”〕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孟康曰:“夜食地中,出而止。”〕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师古曰:“伯,读曰霸。”〕其后遂九合诸侯,〔师古曰:“解在郊祀志。”〕天子使世子会之,〔师古曰:“僖五年,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太子于首止是。”〕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后狄灭邢、卫。〔师古曰:“春秋闵元年狄伐邢,二年狄灭卫,其后并为齐所立,而邢迁于夷仪,卫迁于楚丘。”〕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师古曰:“线,缕也,音先箭反。”〕刘向以为时戎侵曹,〔师古曰:“事在庄二十四年。”〕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弒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师古曰:“比,频也。见,显也。”〕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弒,〔师古曰:“谓子般为圉人所杀,闵公为卜齮所杀也。”〕夫人诛,〔师古曰:“哀姜为齐人所杀。”〕两弟死,〔师古曰:“谓叔牙及庆父也。”〕狄灭邢,〔师古曰:“已解于上。”〕徐取舒,〔师古曰:“僖三年,徐人取舒。舒,国名也,在庐江舒县也。”〕晋杀世子,〔师古曰:“僖五年,晋侯杀其太子申生。”〕楚灭弦。〔师古曰:“僖五年,楚人灭弦。弦,国名也,在弋阳。”〕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师古曰:“伯,读曰霸。江、黄,二国名也。僖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传曰‘服江、黄也’。江国在汝南安阳县,黄国在弋阳县。”〕南服彊楚。〔师古曰:“僖四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遂伐楚,盟于邵陵。”〕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师古曰:“邵陵盟后,以陈辕涛涂为误军而执之,陈不服罪,故伐之。楚自是不复通。”〕郑伯逃盟,〔师古曰:“僖五年秋,齐侯与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师古曰:“事在僖五年。”〕楚围许,诸侯伐郑,〔师古曰:“事并在僖六年。”〕晋弒二君,〔师古曰:“谓里克弒奚齐及卓子。”〕狄灭温,〔师古曰:“温,周邑也。僖十年,狄灭之。”〕楚伐黄,〔师古曰:“僖十一年,黄不归楚贡,故伐之。”〕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师古曰:“事在十二年夏。”〕狄侵卫、郑,〔师古曰:“僖十三年狄侵卫,十四年狄侵郑。”〕莒灭杞。〔师古曰:“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也。’”〕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师古曰:“伯,读曰霸。”〕后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师古曰:“事并在二十八年。”〕再会诸侯,〔师古曰:“二十八年五月盟于践土,冬会于温。”〕召天王而朝之,〔师古曰:“晋侯不欲就朝王,故召王使来。经书‘天王狩于河阳’。”〕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师古曰:“伯,读曰霸。攘,却也。”〕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师古曰:“晋侯,夷吾也。僖十五年十一月,晋侯及秦伯战于韩,秦获晋侯以归也。”〕齐灭项,〔师古曰:“事在公羊传僖十七年。项国,今项城县是也。”〕楚败徐于娄林。〔师古曰:“事在僖十五年冬。娄林,徐地。”〕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师古曰:“谓东门襄仲也。”〕公子遂如京师,〔师古曰:“事在僖三十年,报宰周公之聘。”〕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师古曰:“已解于上。”〕宋子哀出奔,〔师古曰:“宋子哀,宋卿高哀也。不义宋公,而来奔鲁。事在文十四年。”〕晋灭江,〔师古曰:“春秋文四年‘楚人灭江’,今此云晋,未详其说。”〕楚灭六,〔师古曰:“六,国名也,在庐江六县。文五年楚人灭之。”〕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师古曰:“文七年冬公孙敖如莒莅盟,十一年叔彭生会郤缺于承匡。公孙敖,孟穆伯;叔彭生,叔仲惠伯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闲五君杀死,〔师古曰:“文十六年宋弒其君杵臼,十八年夏齐人弒其君商人,冬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晋赵盾弒其君夷皋,四年郑公子归生弒其君夷也。”〕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彊。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弒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闲六侵伐而一灭国;〔师古曰:“六侵伐者,谓宣元年侵陈,三年侵郑,四年伐郑,五年伐郑,六年伐郑,八年伐陈也。一灭国者,谓八年灭舒蓼也。”〕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师古曰:“宣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观兵者,示威武也。”〕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师古曰:“事并在十二年。邲,郑地,色水,谓血流入水而变水之色也。邲,音蒲必反。”〕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师古曰:“事在十五年。炊,爨也。言无薪樵,示困之甚也。”〕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弒其君,〔师古曰:“弒灵公也。事在十年。”〕楚灭萧,〔师古曰:“萧,宋附庸国也。事在十二年。”〕晋灭二国,〔师古曰:“谓十五年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师古曰:“事在十五年。”〕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师古曰:“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支解而节断之,谓解其四支,断其骨节。”〕晋败王师于贸戎,〔师古曰:“事在成元年。”〕败齐于鞌。〔师古曰:“事在成二年。”〕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服虔曰:“朓,相覜也。日晦食为朓。”臣瓒曰:“志云晦而月见西方曰朓,以此名之,非日食晦之名也。”师古曰:“朓,音佗了反。”〕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师古曰:“事在十六年。鄢陵,郑地。”〕执鲁侯。〔师古曰:“已解于上。”〕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师古曰:“事在十七年日食之后。舒庸,盖群舒之一种,楚与国也。”〕晋弒其君,〔师古曰:“谓厉公也。事在十八年。”〕宋鱼石因楚夺君邑,〔师古曰:“鱼石,宋大夫也,十五年出奔楚,至十八年楚伐宋,取彭城而纳之。”〕莒灭鄫,齐灭莱,〔师古曰:“事并在襄六年。鄫、莱皆小国。”〕郑伯弒死。〔师古曰:“郑僖公也,襄七年会于鄬,其大夫子驷使贼夜杀之,而以虐疾赴。鄬,音蒍。”〕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献公,立孙剽。〔孟康曰:“剽,音骠。”师古曰:“孙林父、宁殖逐献公,襄十四年四月出奔齐,而立剽。剽,穆公之孙也。剽,又音匹妙反。”〕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师古曰:“并已解于上。”〕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应劭曰:“斿,旌旗之流,随风动摇也。”师古曰:“言为下所执,随人东西也。”〕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师古曰:“二庆,并陈大夫也。襄二十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将出,呼于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邾庶其有叛心,〔师古曰:“庶其,邾大夫。”〕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师古曰:“事在二十一年。漆及闾丘,邾之二邑。”〕陈杀二庆。〔师古曰:“二十三年,陈侯如楚,公子黄诉二庆。楚人召之,庆氏以陈叛楚,屈建从陈侯围陈,遂杀二庆也。”〕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师古曰:“已解于上。”〕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师古曰:“公子追舒,楚令尹子南也。二十二年,楚杀之。”〕齐庆封胁君乱国。〔师古曰:“庆封,齐大夫也。二十七年,使卢蒲嫳帅甲攻崔氏,杀成及彊,尽俘其家。崔杼缢而死,自是庆封当国,专执政也。”〕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师古曰:“卫侯衎也,前为孙、宁所逐,二十五年入于陈仪。陈仪,卫邑。左传云夷仪。”〕宁喜弒其君剽。〔师古曰:“二十六年,宁喜杀剽,而衎入于卫。宁喜,殖子也。”〕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师古曰:“比,频也。”〕象阳将绝,〔孟康曰:“阳,君也。”〕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弒,〔师古曰:“谓二十五年齐崔杼杀其君光,二十六年卫宁喜弒其君剽,二十九年阍杀吴子余祭,三十年蔡太子班弒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昭元年楚令尹子围入问王疾,缢而杀之。”〕楚子果从诸侯伐郑,〔师古曰:“二十四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灭舒鸠,〔师古曰:“二十五年,楚屈建帅师灭舒鸠。舒鸠亦群舒一种。”〕鲁往朝之,〔师古曰:“二十八年,公如楚。”〕卒主中国,〔师古曰:“谓楚灵王以昭四年与诸侯会于申。”〕伐吴讨庆封。〔师古曰:“庆封以二十八年为庆舍之难自齐出奔鲁,遂奔吴。至申之会,楚灵王伐吴,执庆封而杀之。”〕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师古曰:“吴子即余祭也。刑人,阍者。”〕蔡侯通于世子之妻;〔师古曰:“即蔡侯固,为太子所杀者也。”〕莒不早立嗣。〔师古曰:“即密州也,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后阍戕吴子,〔师古曰:“戕,伤也。它国臣来弒君曰戕。音墙。”〕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争。〔师古曰:“展舆因国人攻其父而杀之。展舆即位,去疾奔齐。明年去疾入而展舆出奔吴。并非嫡嗣,故云庶子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师古曰:“重,音直用反。”〕故天仍见戒也。〔师古曰:“仍,频也。”〕后齐崔杼弒君,〔师古曰:“已解于上。”〕宋杀世子,〔师古曰:“宋平公太子痤也。事在二十六年。”〕北燕伯出奔,〔孟康曰:“有南燕,故言北燕,南燕姞姓,北燕姬姓也。”师古曰:“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齐’。”〕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师古曰:“谓伯有也。已解于上。”〕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弒君而立,会诸侯,〔师古曰:“已解于上。”〕执徐子,灭赖,〔师古曰:“申之会,楚人执徐子,遂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师古曰:“招,成公子,哀公弟也。昭八年,经书‘陈侯之弟招杀陈太子偃师’。偃师即哀公之子也。招,音韶。”〕楚因而灭之,〔师古曰:“偃师之死,哀公缢。其九月,楚公子弃疾奉偃师之子孙吴围陈,遂灭之。”〕又灭蔡,〔师古曰:“十一年,楚师灭蔡也。执太子有以归,用之。”〕后灵王亦弒死。〔师古曰:“十三年,楚公子比弒其君虔于乾溪是也。”〕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师古曰:“士文伯,晋大夫伯瑕。”〕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师古曰:“从,谓如士文伯之言也。可常,谓常可以此占之不。”〕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如淳曰:“悴,古悴字也。”师古曰:“《小雅》北山之诗也。宴宴,安息之貌也。尽悴,言尽力而悴病也。”〕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师古曰:“《小雅》十月之交之诗也。臧,善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师古曰:“适,读曰谪。”〕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师古曰:“上系之辞也。”〕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师古曰:“谓易、诗、春秋。”〕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服虔曰:“日中而昬也。”师古曰:“此丰卦九三爻辞也,言遇此灾,则当退去右肱之臣,乃免咎。”〕于诗十月之交,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师古曰:“十月之交诗曰:‘皇父卿士,番维司徒。橛维趣马,维师氏,艳妻煽方处。’司徒,地官卿也,掌邦敎。趣马,中士也,掌王马之政。师氏,中大夫也,掌司朝得失之事。番、橛、,皆氏也。美色曰艳。艳妻,襃姒也。艳或作阎,阎亦嫔妾之姓也。煽,炽也。诗人刺王淫于色,故皇父之徒皆用后宠而处职位,不以德选也。趣,音千后反。橛,音居卫反。,音居禹反。番,音扶元反。”〕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弒死。〔师古曰:“四大夫,谓三郤及胥童也。胥童非厉公所诛,以导乱而死,故总书四大夫。厉公竟为栾书、中行偃所杀。”〕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师古曰:“六卿,谓范氏、中行氏、智氏、韩、魏、赵也。”〕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师古曰:“季平子。”〕“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嗇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乾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嗇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师古曰:“已解于上。”〕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师古曰:“蔡侯朱,蔡平公之子。说,读曰悦。”〕后蔡侯朱果出奔,〔师古曰:“昭二十一年出奔楚。”〕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师古曰:“天王,敬王也,避子朝之难,故居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闲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师古曰:“昭十六年楚子诱戎蛮子杀之。戎蛮国在河南新城县。”〕晋灭陆浑戎,〔师古曰:“十七年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其地今陆浑县是也。”〕盗杀卫侯兄,〔师古曰:“卫灵公兄也,名絷,二十年为齐豹所杀。以豹不义,故贬称盗,所谓求名而不得。”〕蔡、莒之君出奔,〔师古曰:“蔡君,即朱也。莒君,莒子庚与也,二十三年出奔鲁。”〕吴灭巢,〔师古曰:“二十四年吴灭巢。巢,吴、楚间小国,即居巢城是也。”〕公子光杀王僚,〔师古曰:“事在二十七年。”〕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师古曰:“二十一年,宋华亥、向宁、华定入于宋南里以叛是也。”〕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师古曰:“梓慎,鲁大夫。”〕昭子曰:〔师古曰:“叔孙昭子。”〕“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孟康曰:“谓春分后阴多阳少,为不克。阳胜则盛,故言甚。”〕阳不克,莫将积聚也。”〔苏林曰:“莫,莫尔不胜,为积聚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师古曰:“定元年,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以城周是也。”〕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师古曰:“中几,宋大夫。衰城,谓以差次受功赋也。衰,音初为反。一曰,衰,读曰蓑。蓑城,谓以草覆城也。蓑,音先和反。中,读曰仲。”〕刘向以为时吴灭徐,〔师古曰:“事在昭三十年。”〕而蔡灭沈,〔师古曰:“定四年蔡公孙姓帅师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师古曰:“事并在定四年。”〕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师古曰:“六年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师古曰:“已解于上。”〕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弒其君,〔师古曰:“十三年,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荀寅、士吉射入朝歌以叛,薛杀其君比。”〕楚灭顿、胡,〔师古曰:“十四年,楚公子结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十五年,楚人灭胡,以胡子豹归。”〕越败吴,〔师古曰:“十四年五月于越败吴于檇李是也。檇,音醉。”〕卫逐世子。〔师古曰:“十四年,卫太子蒯瞆出奔宋。”〕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师古曰:“哀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是也。累,读曰累。累,不绝之貌。”〕蔡恐,迁于州来。〔师古曰:“哀二年十一月,蔡迁于州来。州来,楚邑,今下蔡县是。”〕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师古曰:“哀公四年,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京师楚也。〔师古曰:“言以楚为京师。”〕刘向以为盗杀蔡侯,〔师古曰:“哀四年,蔡公孙翩杀蔡侯申。翩非大夫,故贱之而书盗。”〕齐陈乞弒其君而立阳生,〔师古曰:“哀六年齐陈乞弒其君荼。荼即景公之子也。阳生,荼之兄,即悼公也。荼,音涂。”〕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谷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夘,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师古曰:“几,音钜依反。后皆类此。”〕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师古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孟康曰:“己,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师古曰:“亶,读曰但。下例并同。”〕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师古曰:“远,音于万反。”〕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师古曰:“适,读曰嫡。”〕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师古曰:“忽,怠忘。”〕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耽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音其勿反。”〕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师古曰:“小畜上九爻辞也。几,音钜依反。”〕言君弱而妇彊,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庂慝,〔孟康曰:“朓者,月行疾在日前,故早见。庂慝者,行遟在日后,当没而更见。”师古曰:“朓,音吐了反。”〕庂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遟而月行疾也。庂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服虔曰:“朒,音忸怩之忸。”郑氏曰:“不任事之貌也。”师古曰:“朒,音女六反。”〕臣下弛纵,故月行遟也。〔师古曰:“弛,放也,音式尔反。”〕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故食二日庂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庂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韦昭曰:“日下无景也。无景,谓唯质见耳。”〕正中时有景亡光。〔韦昭曰:“无光曜也。”〕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孟康曰:“君顺从于臣下,无所能制。”〕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諐公行,兹谓不伸,〔孟康曰:“辟,君也。有过而公行之。”〕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师古曰:“晻与闇同也。”〕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庂,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师古曰:“《虞书·舜典》帝曰:‘咨,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谓敕六官、十二牧、四岳,令各敬其职事,信定其功,顺天道也。故志引之。”〕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燿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也。郷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师古曰:“郷,读曰向。中国,中夏之国也。良犹信也。”〕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师古曰:“视读曰示。”〕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师古曰:“远,离也。省,视。”〕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师古曰:“谓殷之武丁有雊雉之异,而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成王泣金縢,〔师古曰:“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之书为王请命,王翌日乃瘳。后武王崩,成王即位,管、蔡流言,而周公居东。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王启金縢,乃得周公代武王之说,王执书以泣,遣使者逆公。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师古曰:“下学,谓博谋于群下也。上达,谓通于天道而畏威。”〕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师古曰:“古之田租,十税其一,一岁役兆庶不过三日也。”〕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弒,〔师古曰:“庄八年齐无知弒其君诸儿,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也。”〕谭、遂、邢、卫之国灭,〔师古曰:“十年齐侯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闵二年狄人入卫,僖二十五年卫侯毀灭邢。”〕宿迁于宋,〔师古曰:“庄十年宋人迁宿,盖取其地也。宿国,东平无盐县是。”〕蔡获于楚,〔师古曰:“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也。”〕晋相弒杀,五世乃定,〔师古曰:“谓杀奚齐、卓子及怀公也。自献公以至文公反国,凡易五君乃定。”〕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师古曰:“解卦象辞也。”〕是岁岁在玄枵,齐分壄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师古曰:“伯,读曰霸。”〕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壄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师古曰:“已解于上。”〕鲁公子溺顓政,会齐以犯王命,〔师古曰:“溺,鲁大夫名也。庄三年,‘溺会齐师伐卫’,疾其专命,故贬而去族。天子救卫,而溺伐之,故云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师古曰:“谓放黔牟也。”〕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师古曰:“繇,读与由同。次下亦同。”〕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师古曰:“绎绎,光采貌。”〕至鸡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耽。其下亦同。”〕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师古曰:“《周书》泰誓也。言纣惑于妲己,而昵近亡逃罪人,信用之。”〕诗曰:‘赫赫宗周、襃姒烕之。’〔师古曰:“《小雅》正月之诗也。已解于上。烕,音许悦反。”〕‘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师古曰:“《大雅》抑之诗也。刺王倾败其德,荒废政事而耽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防蔽,闇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后齐、宋、鲁、莒、晋皆弒君。〔师古曰:“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十六年宋人弒其君杵臼,十八年襄仲杀恶及视,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晋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师古曰:“视,读曰示。”〕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弒其君,〔师古曰:“宋、鲁、莒、晋已解于上。宣四年郑公子归生弒其君夷,十年陈夏征舒弒其君平国。”〕齐再弒焉。〔师古曰:“再弒者,谓商人杀舍,而阎职等又杀商人。”〕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师古曰:“谓邲战之后。”〕六侵伐,〔师古曰:“谓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夏与晋师战于邲,晋师败绩,十三年楚子伐宋,十四年楚子围宋,成二年楚师侵卫,遂侵鲁师于蜀,成六年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一灭国,〔师古曰:“谓宣十二年楚子灭萧。”〕观兵周室。〔师古曰:“已解于上。”〕晋外灭二国,〔师古曰:“谓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也。”〕内败王师,〔师古曰:“谓成元年晋败王师于贸戎是也。”〕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鞌,〔师古曰:“谓成二年晋郤克会鲁季孙行父、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鞍,齐地。”〕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师古曰:“谓逐之三周华不注,又从之入自丘舆,击马陉,东至海滨也。”〕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师古曰:“炎,音弋赡反。其下并同。”〕《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孟康曰:“谓得名臣也。”〕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师古曰:“宣二年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华元。大棘,宋地。”〕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师古曰:“史服,周内史叔服也。”〕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师古曰:“即杵臼。”〕十八年,齐人弒懿公;〔师古曰:“即商人。”〕宣公二年,晋赵穿弒灵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师古曰:“三王,已解于上。”〕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后星,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师古曰:“适,读曰嫡。”〕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鼂。子鼂,楚出也。〔师古曰:“姊妹之子曰出。”〕时楚彊,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鼂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鼂奔楚,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师古曰:“昭二十三年,楚薳越帅师,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与吴师战于鸡父,楚师败绩。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大夫夏啮。鸡父,楚地也。父,读曰甫。”〕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师古曰:“沈,楚之与国。定四年四月,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秋,楚为沈故围蔡。冬,吴兴师以救之,与楚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庚辰,吴入郢,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挞平王之墓也。”〕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师古曰:“申繻,鲁大夫。”〕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师古曰:“虚,读皆曰墟。其下并同。”〕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顓顼之虚,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张晏曰:“水以天一,为地二牡。丙与午,南方火也,子及壬,北方水也,又其配合。”〕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见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张晏曰:“融风,立春木风也,火之母也,火所始生也。淮南子曰‘东北曰炎风’。高诱以为艮气所生也。炎风一曰融风。”〕七日其火作乎?’〔张晏曰:“自丙子至壬午凡七日,既其配合之日,又火以七为纪。”〕戊寅风甚,壬午太甚,〔师古曰:“太甚者,又更甚也。”〕宋、卫、陈、郑皆火。”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虚,虙羲木德,〔师古曰:“虙,读与伏同。”〕火所生也。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卫,顓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孟康曰:“不在二十八宿之中也。”〕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轸,楚;角、亢,陈、郑也。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其后楚灭陈,〔师古曰:“襄十七年楚公孙朝帅师灭陈也。”〕田氏篡齐,〔师古曰:“齐平公十三年,春秋之传终矣。平公二十五年卒。卒后七十年而康公为田和所灭。”〕六卿分晋,〔师古曰:“晋出公八年,春秋之传终矣。出公十七年卒。卒后八十年,至静公为韩、魏、赵所灭,而三分其地。盖晋之衰也,六卿擅权,其后范氏、中行氏、智氏灭,而韩、魏、赵兼其土田人众,故总言六卿分晋也。”〕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余乃入。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师古曰:“伯,读曰霸。”〕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阳,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阬秦卒,烧宫室,弒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鼂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后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师古曰:“四齐,胶东、胶西、菑川、济南也。”〕皆诛灭云。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其后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是时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皇后坐祝诅后宫怀姙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孟康曰:“五诸侯,星名。”〕出河戒北率行轩辕、太微,后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蠭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后,达天河,除于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服虔曰:“谓行遟。”〕炎入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奸犯,〔师古曰:“奸,音干。”〕内为后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师古曰:“伯,读曰霸。”〕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鶂水鸟,六阴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属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彊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桓死,伐齐丧,〔师古曰:“僖十七年齐桓公卒,十八年宋襄公以诸侯伐齐。”〕执滕子,围曹,〔师古曰:“十九年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秋,宋人围曹。”〕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后得反国,〔师古曰:“二十一年春,为鹿上之盟。秋,会于盂。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鹿上、盂、薄,皆宋地。”〕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师古曰:“二十二年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十一月,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二十三年卒,伤于泓故也。泓,水名也,音于宏反。”〕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师古曰:“今兹谓此年。”〕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师古曰:“繇,读与由同。”〕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师古曰:“僖十六年三月公子季友卒,四月季姬卒,七月公孙兹卒。季姬,鲁女适鄫者也。公孙兹,叔孙戴伯也。”〕明年齐桓死,适庶乱。〔师古曰:“适,读曰嫡。”〕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师古曰:“已解于上,伯,读曰霸。”〕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师古曰:“降,音胡江反。”〕降娄,鲁分壄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纪,厌在玄枵。玄枵,齐分壄也。石,山物;齐,大岳后。〔师古曰:“齐,姜姓也,其先为尧之四岳,四岳分掌四方诸侯。”〕五石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师古曰:“五公子,谓无亏也,元也,昭也,潘也,商人也。”〕故为明年齐有乱。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鶂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鶂象后六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师古曰:“伯,读曰霸。”〕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阴阳冲厌受其咎。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彊,兹谓郤行,厥异鶂退飞。适当黜,则鶂退飞。”〔师古曰:“适,读曰嫡。”〕
惠帝三年,陨石緜诸,一。〔师古曰:“緜诸,道也,属天水郡也。”〕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师古曰:“雍,扶风之县也。晏,天清也。”〕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槀,四,肥累,一。〔孟康曰:“皆县名也,故属真定。”师古曰:“槀,音工老反。累,音力追反。”〕
阳朔三年二月壬戌,陨石白马,八。〔师古曰:“东郡之县名。”〕
鸿嘉二年五月癸未,陨石杜衍,三。〔师古曰:“南阳之县名。”〕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师古曰:“山阳之县名。”〕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陨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陨石虞,二。〔师古曰:“梁国之县名。”〕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陨石钜鹿,二。
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燿雷声,成、哀尤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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