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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文言小说《聊斋志异》

清·蒲松龄 Pu Songling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繁星读书网整理编校
 


◎ 卷九


郭安

 

  孙五粒<1>,有僮仆独宿一室,恍惚被人摄去<2>。至一宫殿,见阎罗在上,视之曰:“误矣,此非是。”因遣送还。既归,大惧,移宿他所。遂有僚仆郭安者<3>,见榻空闲,因就寝焉。又一仆李禄,与僮有夙怨,久将甘心<4>,是夜操刀入,扪之,以为僮也,竟杀之。郭父鸣于官。时陈其善为邑宰<5>,殊不苦之<6>。郭哀号,言:“半生止此子,今将何以聊生!”陈即以李禄为之子。郭含冤而退。此不奇于僮之见鬼,而奇于陈之折狱也。

  济之西邑有杀人者<7>,其妇讼之。令怒,立拘凶犯至,拍案骂曰:“人家好好夫妇,直令寡耶<8>!即以汝配之,亦令汝妻寡守。”遂判合之。此等明决<9>,皆是甲榜所为<10>,他途不能也<11>。而陈亦尔尔,何途无才!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孙五粒,孙秠,后改名珀龄,字五粒。孙之獬子,孙琰龄兄,山东淄川人。明祟帧六年举人,清顺治三年进士。历工科、刑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迁鸿胪寺卿,转通政使司左通政使。乾隆《淄川县志》五《选举志》附有小传。
  <2>摄:捉拿,拘捕。
  <3>僚仆:同一主家的仆人。
  <4>久将甘心:谓久欲报复,以求快意。
  <5>陈其善:辽东人,贡士,顺治四年任淄川县知县。九年,入朝为拾遗。见乾隆《淄川县志》四《秩官》。
  <6>殊不苦之:谓对李禄很宽容,不使受刑罚之苦。
  <7>济之西邑:指济南府西境某县。按,此一附则之前,底本及二十四卷抄本有一段文字:“王阮亭曰:新城令陈端菴凝,性仁柔无断。王生与哲典居宅于人,久不给直。讼之官,陈不能决,但曰:‘《诗》云,维鹊有巢,维鸠居之。生为鹊可也。’”
  <8>直:径直;竟然。
  <9>明决:反语。讽其糊涂判案。
  <10>皆是甲榜所为:意谓都是进士出身的官员所干的事。王阮亭所举新城令陈凝,字端菴,浙江德清人,进士,顺治五年至八年任新城知县。“济之西邑”之某“令”:当也为进士出身。明清时,习称进士为甲榜,举人为乙榜。
  <11>他途:此指甲榜之外,其他出身选官者。陈其善由贡士选官,亦如此昏愦,故讽曰:“陈亦尔尔,何途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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