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六
豢蛇
泗水山中,旧有禅院,四无村落,人迹罕及,有道士栖止其中<1>。或言内多大蛇,故游人益远之。
一少年入山罗鹰,入既深,无所归宿。遥见兰若<2>,趋投之。道士惊曰:“居士何来<3>?幸不为儿辈所见!”即命坐,具饘粥<4>。食未已,一巨蛇入,粗十余围,昂首向客,怒目电瞛<5>>。客大惧。道士以掌击其额,呵曰:“去!”蛇乃俯首入东室。婉蜒移时,其躯始尽;盘伏其中,一室尽满。客大惧,摇战<6>。道士曰:“此平时所豢养。有我在,不妨;所患者,客自遇之耳。”客甫坐,又一蛇入,较前略小,约可五六围。见客遽止,睒䁡吐舌如前状<7。道士又叱之,亦入室去。室无卧处,半绕梁间,壁上土摇落有声。客益惧,终夜不寝。早起欲归,道士送之。出屋门,见墙上阶下,大如盎盏者,行卧不一。见生人,皆有吞噬状。客惧,依道士时腋而行,使送出谷口,乃归。
余乡有客中州者<8>,寄居蛇佛寺。寺僧具晚餐,肉汤甚美,而段段皆圆,类鸡项。疑,问寺僧:“杀鸡几何遂得多项?”僧曰:“此蛇段耳。”客大惊,有出门而哇者<9>。既寝,觉胸上蠕蠕;摸之,则蛇也。顿起骇呼。僧起曰:“此常事,乌足骇怪<10>!”因以火照壁间,大小满墙,塌上下皆是也。
次日,僧引入佛殿。佛座下有巨井,井中有蛇,粗如巨瓮,探首井边而不出。爇火下视<11>,则蛇子蛇孙以数百万计,族居其中。僧云,“昔蛇出为害,佛坐其上以镇之,其患始平”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泗水:县名。今属山东省。禅[chán 蝉]院:佛教寺院。禅,梵文音译“禅那”的略称。道士:此指僧徒。宗密《盂兰盆经疏》下:“佛教初传此方,呼僧为道士。”
<2>兰若:梵语“阿兰若”音译,简称兰若。佛教僧徒静修处,因泛指一般佛寺。此指上文所云“禅院”。
<3>居士:佛教称居家信佛的人为唇士,也作为对普遍人的敬称。
<4>饘[zhān 瞻]:粥,稀饭。
<4>怒目电瞛[cōng 聪]:愤怒的目光象闪电一样。语出张协《七命》。电瞛,如电光闪烁。瞛,目光。
<5>摇战:犹抖颤。
<6>睒䁡[shǎn shǎn 闪闪]:闪闪,闪烁。
<7>中州:指令河南一带。古时分中国全境为九州(见《尚书·禹贡》),而豫州(今河南一带)居中,因称。
<8>哇:呕吐。
<9>乌:无,何。
<10>爇[rò 若]: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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