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侯静山
高少宰念东先生云<1>:“崇祯间<2>,有猴仙,号静山。托神于河间之叟<3>,与人谈诗文,决休咎<4>,娓娓不倦。以肴核置案上<5>,啖饮狼藉,但不能见之耳。”时先生祖寝疾<6>。或致书云:“侯静山,百年人也<7>,不可不晤。”遂以仆马往招叟。叟至经日,仙犹未来,焚香祠之。忽闻屋上大声叹赞曰:“好人家!”众惊顾。俄檐间又言之。叟起曰:“大仙至矣。”
群从叟岸帻出迎<8>。又闻作拱致声<9>。既入室,遂大笑纵谈。时少宰兄弟尚诸生<10>,方入闱归<11>。仙言:“二公闱卷亦佳<12>,但经不熟<13>,再须勤勉,云路亦不远矣<14>。”二公敬问祖病,曰,“生死事大,其理难明。”因共知其不祥。无何,太先生谢世<15>。
旧有猴人,弄猴于村。猴断锁而逸,不可追,入山中。数十年,人犹见之。其走飘忽,见人则窜。后渐入村中,窃食果饵,人皆莫之见。一日,为村人所睹,逐诸野,射而杀之。而猴之鬼竟不自知其死也,但觉身轻如叶,一息百里<16>。遂往依河间叟,曰:“汝能奉我,我为汝致富。”因自号静山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高少宰:指高珩。高珩号念东。少宰,对吏部的别称,高珩曾任吏部侍郎,故称其为“少宰”。详见《上仙》注。
<2>崇祯:明恩宗朱由检年号(1628—1644)。
<3>托神:迷信所说的神灵托附人身,显示灵异。河间:今河北省河间县。
<4>休咎:吉凶。
<5>肴核:指肉类、果类食品。
<6>寝疾:卧病。
<7>百年人:年老有道之人。
<8>岸帻[zé 啧]:巾高露额。岸,露额曰岸。帻,头巾。
<9>拱致:拱手致意。
<10>少宰兄弟:指珩及其兄高玮、弟高玶。高玮、高珩以崇祯己卯(崇祯十二年)年同中乡试。见乾隆《淄川县志》卷六。在诸兄弟中,玮、珩中乡试最早。所云“时少宰兄弟尚诸生”,时间当在玮、珩中乡试之前。
<11>闱[wéi 违]归:指参加乡试回来。
<12>二公:指高玮、高珩。
<13>经:指儒家的“五经”。
<14>云路:直上青云之路,喻仕途。
<15>太先生:指高念东祖父。太,对上辈的尊称。
<16>一息:呼吸之间,极言时间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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