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水灾
康熙二十一年,苦旱<1>,自春徂夏,赤地无青草。六月十三日小雨,始有种粟者。十八日大雨沾足<2>,乃种豆。一日。石门庄有老叟,暮见二牛斗山上,谓村人曰:“大水将至矣!”遂携家播迁<3>。村人共笑之。无何,雨暴注,彻夜不止,平地水深数尺,居庐尽没<4>。一农人弃其两儿,与妻扶老母奔避高阜<5>。下视村中,已为泽国,并不复念及儿矣。水落归家,见一村尽成墟墓。入门视之,则一屋仅存,两儿并坐床头,嬉笑无恙。咸谓夫妻之孝报云。此六月二十二日事。
康熙三十四年,平阳地震<6>,人民死者十之七八。城郭尽墟<7>,仅存一屋,则孝子某家也<8>。茫茫大劫中,惟孝嗣无恙,谁谓天公无皂白耶<9>?
【注释】
<1>苦旱:铸本作“山东旱”。
<2>沾足:雨下得充足。沾,沾润。
<3>播迁:流离迁徒。指逃难。
<4>居庐:住宅房舍。
<5>阜:土丘。
<6>平阳:明清府名,府治临汾县,即今山西省临汾市。
<7>城郭尽墟:谓城内外尽成废墟。内城叫城,外城叫郭。
<8>孝子某:底本“孝子”后空一字,此据青柯亭本补,二十四卷抄本作“王孝子”。
<9>无皂白:喻不辨黑白、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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