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
快刀
明末,济属多盗<1>。邑各置兵,捕得辄杀之。章丘盗尤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窾<2>。一日,捕盗十余名,押赴市曹<3>。内一盗识兵,逡巡告曰<4>:“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兵曰:“诺。其谨依我<5>,无离也<6>。”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豁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济属:济南府所属地区。清代济南府辖历城、章丘、齐东、长清、长山、邹平、淄川、齐河、禹城、平原、临邑、德州、陵县、德平、济阳等十五县,大致相当今之济南市及德州、惠民、淄博市地区的一部。
<2>杀辄导窾:意谓杀即顺窍,一刀便断头。窾[kuǎn 款],空处。《庄子·养生主》:“批大卻(隙),导大窾,因其固然。”
<3>市曹:市口通衢,常为古代行刑之处。
<4>逡巡:迟疑徘徊。此谓吞吞吐吐,难以出口。
<5>谨:谨慎小心,此处有注意留心之意。依:依傍,靠着。
<6>无:同“毋”“勿”,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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