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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集·杂文集·集外集拾遗补编

 
 
 
“有不为斋”
 

 
  孔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②

  于是很有一些人便争以“有不为”名斋③,以孔子之徒自居,以“狷者”自命。
 
  但敢问──

  “有所不为”的,是卑鄙龌龊的事乎,抑非卑鄙龌龊的事乎?
 
  “狂者”的界说没有“狷者”的含糊,所以,以“进取”名斋者,至今还没有。


  【注释】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五期“掂斤簸两”栏,署名直入。
 
  ② “不得中行而与之”等语,见《论语·子路》。
 
  ③ 清代傅九渊、李翰华、光律元等,都曾用“有不为”作自己的书斋名。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四年间,林语堂在《论语》和《人间世》上以《有不为斋随笔》为总题发表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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