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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集·杂文集·集外集拾遗

 
 
 
通讯(复高歌)
 

 
  高歌②兄:

  来信收到了。

  你的消息,长虹③告诉过我几句,大约四五句罢,但也可以说是知道大概了。

  “以为自己抢人是好的,抢我就有点不乐意”,你以为这是变坏了的性质么?我想这是不好不坏,平平常常。所以你终于还不能证明自己是坏人。看看许多中国人罢,反对抢人,说自己愿意施舍;我们也毫不见他去抢,而他家里有许许多多别人的东西。

  迅 四月二十三日


  【注释】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八日开封《豫报》副刊。

  ② 高歌:山西盂县人,狂飙社成员。鲁迅在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时的学生,当时与吕蕴儒、向培良等在河南开封编辑《豫报》副刊。

  ③ 长虹:高长虹,高歌之兄。参看本卷第207页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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