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历史荐读 >> 古代历史中用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
 
  

古代历史中用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

 

来源:历史之家 2016年03月04日 繁星读书网整理编辑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中的殉葬制度,它是人类进人阶级社会之后,出现的用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

  远在商朝,用奴隶殉葬和祭祖的做法十分盛行,而且规模很大,手段残忍。到了秦朝,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下令宫中没有生育的宫女全部殉葬,加上建造陵墓的工匠,殉葬者数以万计。

  随着人们的反抗和社会进步,自汉武帝到元朝,这一残酷制度基本被废除了①。可是到了明朝,朱元璋又将这野蛮的做法重新恢复起来,并作为一种制度在明朝沿用。

  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直到1465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明英宗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至此,这一制度才在明朝最终废止。

  事实上,据史载,清初皇室人殉制曾非常盛行。太祖努尔哈赤死后,有大妃乌拉纳喇氏、庶妃阿吉根、代因扎殉葬。太宗皇太极死后,妃章京敦达里、安达里殉葬。世祖福临死后,妃楝鄂氏、侍卫傅达里从殉。睿亲王多尔衮死后,侍女吴尔库尼从殉。直到康熙时,汉将朱斐上疏请求停止,康熙十二年(1673年)明令禁止八旗包衣佐令以下的奴仆随主殉葬,从而结束了清初这一残酷的习俗。

  我们探讨完了殉葬制度的始末,再重点看看明朝殉葬都有那些做法。

  自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朱恢死后,朱元璋即下令王妃殉葬。从此重开了殉葬制度。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妃嫔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据《明朝小史》卷3记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为他伺寝的40余名妃嫔全部陪葬于孝陵。其后,成祖的长陵也有从殉妃嫔30余人,仁宗的献陵有7名妃嫔陪葬,宣宗的景陵则由10名宫人“殉节从葬”。

  妃嫔殉葬时,其状甚惨。明成祖死后,宫人殉葬者30余人,全部逼其上吊自杀。朝鲜《李朝实录》曾详细记载了给明成祖殉葬的嫔妃集体“自杀”的过程。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戊午,三十余名被挑选出来殉葬的宫女嫔妃先在殿外用餐,后被带到殿内,这个时候,宫女“哭声震殿阁”。殿内放了三十多张“小木床”,这些即将赴死的妃嫔被命令站到木床上去,她们的头顶上方是已经准备好自缢的绳子,“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在这三十多个人中,有两个是朝鲜进献的女子,一为宫女韩氏;一为崔氏,封号“美人”。临近自缢时刻,韩氏突然跪倒在地,向与她们“辞决”的明仁宗苦苦哀求,求仁宗放她回国赡养老母,可是仁宗不为所动,最终这两个朝鲜女子只能在异国他乡命归黄泉。韩氏临死时,向她的乳母道别,韩氏回头对她喊到:“娘,吾去!娘,吾去!”话还没说完,脚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转瞬之间,三十多个女子就被活生生地吊死。

  为明宣宗生殉的10位宫妃中,有一人名郭爱,进宫不到一月,可能连皇帝的面还没见过,却要为刚刚死去的皇帝殉葬,自知死期后,满怀愁苦的她给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首绝命诗:“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一般说,这些殉葬的妃嫔死后,下一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及她们的亲戚一些好处。最常见的是追赠谥号,表彰其行。据《明史·后妃传》记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在明朝皇帝中,英宗朱祁镇并没有什么建树,反而一生都受制于人。他9岁登基,38岁去世,他经历了“土木之变”,被掳去做俘虏,后艰难归国复位。但是他在临终却下遗诏:“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这样,才在明朝最终废止了惨无人道的人殉制度。

  何以明英宗能够在临终前做出如此人性化理智化的决定呢?许多学者对此都有精辟论述,笔者就不再重复,仅想把他们的主要观点归纳一下:

  其一,明英宗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领悟和珍惜。明英宗幼年登极,曾与为他父亲明宣宗殉葬的宫人诀别,这给他幼小的心灵以深深的刺激。

  其二,明英宗进一步认识了殉葬制度的惨酷性。周宪王朱有炖是太祖第五子朱橚之子,死于正统四年,死时没有孩子。他死之前,上奏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6夫人已经同日自己殉身。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其三,明代宫人殉葬制度越来越不得人心。明代皇帝的殉葬人数由多到少,就已经表明统治者越来越不热衷于灭绝人性的殉葬制度。事实上,明朝在丧葬制度方面的许多规定早已被冲破,得不到真正执行。民间舆论的指责在所难免,统治者宣扬的贞节观遭到抨击,从理论上动摇了明代宫人殉葬制度的实行。而一些大臣的谏阻,也成为废止殉葬制度的推动力。

  其四,明英宗是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妻子,最大程度上排除自己死后妻子被逼殉葬的可能性。妻子钱皇后与明英宗患难与共,久经磨难,这些都是饱经磨难的明英宗无法忘记的。尽管如此,可是因为皇后没有生儿子,在错综复杂的内宫斗争中处于下风。当时,周贵妃之子立为皇太子。周贵妃非常嫉妒皇帝对钱皇后的宠爱。明英宗没死的时候,就有太监建议废除皇后,这虽然被他否定,但他知道其背后的玄机。

  明英宗临终时,意识到再也无法保护皇后,可又不忍心让皇后被逼殉葬,于是就“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嫔御殉葬,凡四事,付阁臣润色”。这样,明英宗就事先规定好了钱皇后的名分。有大臣得知明英宗废止宫妃殉葬制度的消息,竟然感动到流泪。明英宗死后,周贵妃果然对钱皇后发起进攻,幸亏一些大臣根据遗诏和情理进行力争,才使得周贵妃的意图没有得逞。除钱皇后之外,其他曾经与英宗共患难的妃嫔,应该也是英宗考虑的因素。

  就这样,明英宗的继任皇帝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由于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注①:仅是基本上废除,但仍不乏“人殉”案例,比如汉景帝、汉缪王等。
 
 
 

 

繁星读书网
Personal Website. Created by .Copyrig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