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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与稷下诸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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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奚 2019年12月28日 来源:光明日报 繁星读书网整理编辑
学术界一般认为,荀子集先秦学术思想之大成,他的思想是先秦时期哲学思想发展的最高峰。但是,荀子的思想为什么能够成为最高峰?他为什么能够集大成?又是如何集大成的?这些问题只有结合百家争鸣的时代背景,特别是他在稷下学宫的学术活动,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荀子的思想同稷下学术的关系十分密切,他通过对稷下诸子思想的批判吸取而把先秦学术思想发展到最高峰,离开稷下诸子的思想创造和学术积累就没有荀子的集大成。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对稷下学宫作一些简要介绍。
百家争鸣是中国人的骄傲,而百家争鸣主要就是在齐国的稷下学宫发生的。
战国中期,齐国的君主在都城临淄的稷门之外盖起了高门大屋,吸引列国的饱学之士来此讲学授徒、著书立说、探讨富国强兵之道和治国理政之术,为齐国的强盛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史称稷下学宫。稷下学宫历经一个半世纪,成为战国中后期列国唯一的学术文化中心。
齐国君主为稷下的学者开出的待遇极为优厚,从而迅速吸引了来自列国的大批学者。他们号称稷下先生,“皆命曰列大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同时又“受上大夫之禄”,生活十分优裕。稷下先生们“不治而议论”“不任职而论国事”,没有具体政务的烦劳,不必承担什么风险和责任,可以专心地从事学术活动。齐国君主对稷下学宫的学术活动并不干预,鼓励学者们畅所欲言,所以这里的学风十分自由和平等,涌现出很多著名的思想家,各家各派在这里都发展到了本学派的成熟阶段。
在稷下学宫创办之前,学者们天各一方、互不相识,难以开展争鸣。稷下学宫为学术思想的交流发展搭建了一个极好的平台,各家各派的学者聚在一起,讨论问题、交流辩论十分方便,这就极大地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繁荣和发展,百家争鸣在这里迅速达到了高潮。
荀子十五岁始来稷下游学,到齐襄王时已是“最为老师”,在稷下学宫中“三为祭酒”,长期担任学术领袖,对活跃在稷下的各种学说最为熟悉,因而他最有条件对百家之学进行系统的总结、整合和提高。
荀子对稷下诸子百家的总结和整合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吸取两种方式进行的,主要反映在《荀子》一书的《非十二子》《解蔽》《天论》《正论》等篇中。事实上,荀子是对全部先秦学术思想进行总结,他批评和吸取的不只是稷下诸子的思想,还包括稷下之外和稷下之前的思想,而以稷下诸子的思想最为集中。荀子批评了稷下诸子宋钘、慎到、田骈、孟子等人的学术思想,指出了他们思想中的偏蔽之处和不正确的内容。例如,批评宋钘“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批评慎到、田骈“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反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批评孟子“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批评慎到“有见于后,无见于先”,批评宋钘“有见于少,无见于多”,批评慎到“蔽于法而不知贤”,批评宋钘“蔽于欲而不知得”,等等。通过对稷下诸子的批评,荀子吸取了他们的思维教训,克服了他们的片面性。但是荀子在批评稷下诸子的同时,也说他们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对他们思想的合理之处也给予了肯定。
下面我们再从几个方面谈谈荀子对稷下诸子思想的吸取。
荀子的政治思想是主张礼法互补。礼治和法治是古代治理国家的两种最基本的思路和方式,在荀子之前,儒家主张礼治和道德教化,法家则主张纯任法治,两家大体上是互相排斥的。在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中,稷下诸子慎到、尹文(还有《管子》的部分作者)等开始调和儒法两家的政治主张,尝试在法治的基础上吸收儒家提倡的道德教化作为补充。荀子沿着儒法结合的理论方向继续发展,提出了以儒家的礼治和道德教化为主,同时以法治为辅助手段的思想,这是对儒家政治主张的一个重大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儒家的不足。
荀子提出性恶论,这是他政治主张的人性论基础。在荀子之前,孟子主张性善论,其他稷下诸子如慎到、田骈、尹文等则认为人性都是趋利避害、自私自利的。荀子吸取了稷下诸子的人性理论,在肯定人皆“好利而恶害”的前提下,主张用儒家的礼义教化来变化人性,这就是他著名的“化性起伪”说。
荀子在天人关系上强调“明于天人之分”,这也是受到了稷下诸子天道观的影响。在孔子和孟子那里,“天”具有人格的意义和道德属性,稷下诸子则把“天”看成是自然之天,强调天的运行与人无关。荀子沿着稷下诸子的理论方向,也把天还原为自然之天,但他又认为人在天面前不是消极被动的,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思想,这一思想的提出则是对《管子》中“使物”“裁物”“君万物”思想的吸取。
荀子就是这样,通过对稷下诸子学术思想的批判和吸取,集百家之大成,把先秦哲学发展到了最高峰。通过这种方式,荀子的思想弥补了传统儒家思想的不足,大大提升了儒学适应社会、管理社会的能力,为即将到来的大一统国家提供了长治久安的最佳治国方案,汉代以后历朝历代所实际采用的,事实上都是荀子提出的这种儒法结合、礼主刑辅、阳儒阴法的治国模式理论。诚如谭嗣同所指出的,“两千年之学,荀学也!”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论断。
(作者/白奚 原载《光明日报》2019年12月28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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