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报应十四〔崇经像〕
张法义 王弘之 崔义起妻 襄阳老姥 普贤社 李治 王乙 钳耳含光 席豫 裴休 牙将子
【原文】
〇张法义
唐张法义,华州郑县人。年少贫野,不修礼度。贞观十一年,入华山伐树,见一僧坐岩穴中,法义就与语,晦冥不归。僧因设松柏末,以供食之,谓法义曰:“贫道久不欲外人知,檀越出,慎勿言相见,因为说俗人多罪累,死皆恶道,志心忏悔,可以灭之。”乃令净浴,被僧衣,为忏悔,旦而别去。十九年,法义病卒,埋于野外,贫无棺椁,以薪木瘗之而苏,自推木出归家。家人惊愕,法义自说,初有两人来取,乘空行,至官府,入门,又巡巷南行十许里,左右皆有官曹,门闾相对,不可胜数。法义至一曹院,见官人遥责使者曰:“是华州张法义也,本限三日至,何因乃淹七日?”使者云:“义家狗恶,兼有祝师,祝师见打甚苦,袒衣而背青肿。”官曰:“稽限过多,各与杖二十。”言讫,杖亦毕,血流洒地。官曰:“将法义过录事。”录事署发文书,令送付判官。召主典,取法义前案,簿盈一床。主典对法义前披检云:其簿多先朱勾毕,有未勾者则录之,曰:贞观十一年,法义父使刈禾,法义反顾张目,私骂父,不孝,合杖八十。始录一条,即见昔岩穴中僧来。判官起迎,问何事,僧曰:“张法义是贫道弟子,其罪尽忏悔灭除讫,天曹案中已勾毕,今枉追来,不合死。”主典云:“经忏悔者,此案勾了。至如张目骂父,虽蒙忏悔,事未勾了。”僧曰:“若不如此,当取案勘之,应有福利,仰判官。”令典将法义过王宫,殿宇宏壮,侍卫数十人,僧亦随至王所。王起迎僧,王曰:“师当直来耶?”答曰:“未当次直。有弟子张法义被录来,此人宿罪,并贫道勾讫,未合死。”主典又以张目视父事过王,王曰:“张目忏悔,此不合免。然师为来请,到放七日。”法义白僧曰:“日既不多,后来恐不见师,请即往随师。”师曰:“七日七年也,可早去。”法义固请随,僧因请王笔,书法义掌中作一字,又请王印印之,曰:“可急去还家,凭作福报,后来不见我,宜以掌印呈王,王自放汝也。”法义乃辞出,僧令送出。至其家。内至黑,义不敢入。使者去之,遂活。觉在土中,甚轻薄,以手推排得出。因入山,就僧修福,义掌中所印处,文不可识,然皆为疮,终莫能愈,至今尚存焉。〔出《法苑珠林》〕
【译文】
〇张法义
唐朝的张法义,是华州郑县人,年少贫穷粗野,不修礼教。贞观十一年,入华山砍柴。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岩边的洞穴中,法义靠近和他说话。不觉天黑不能回。和尚于是摆设松柏末,来让他吃,并对法义说:“贫道很久不想让外人知道,你出去,不要和别人说和我相见,因为说俗人的事有很多受连累,死后都是受罪的道,诚心忏悔,还可以减轻。”于是就让他净浴,穿僧衣,做忏悔,第二天告别离去。过了十九年,法义病死,埋在野外,家贫无有棺椁,就用薪柴掩埋了他。而后他苏醒,自己推开薪柴回家。家人惊恐,法义自己说,当初有两个人来捉他,跟他们乘空而去,到了官府入门,又向巷南走了十多里,左右都有官曹,门闾相对,不可胜数。法义到了一个曹院,看见官人远远责备使者说:“这个华州的张法义,本限三日带到,为什么却延到了七天?”使者说:“法义家的狗厉害,并有祝师,被祝师打得很苦。”脱上衣露后背青肿处给官曹看,官说:“延限过长,各打他们二十棍。”说完,也打完了棍子,血流满地。官说:“把法义带去录事。”录事署发了文书,让送到判官那去,叫主典,拿法义以前的案簿,案簿摆满了一床。主典对法义以前的检验,说:“他的案簿许多先前用红笔勾掉。有未勾者就记载下来:贞观十一年,法义的父亲让他割禾,法义反而瞪着眼看着父亲,私下骂他的父亲,不孝,应打八十棍。”才录完一条,就看见先前岩洞中的和尚来了。判官起而迎接,问有什么事。和尚说:“张法义是我的弟子,他的罪都忏悔后而减除了,天曹案中已勾掉了,今天错抓来,不应当死。”主典说:“经过忏悔的人,这个案已勾掉了,至于象瞪眼骂父的罪,虽然承蒙忏悔,事不能勾掉。”和尚说:“如果这样的话,当拿案簿来核对,应该有福利的事,就依赖于判官了。”就让主典带法义去王宫,殿堂宏大壮观,侍卫几十人,和尚也跟着到了王的住处。王起迎接和尚,王说:“你是值事吗。”回答说:“不是。有弟子张法义被抓来。这个人过去的罪,我已给他勾掉了,不应死。”主典又以瞪眼看父的事告王,王说:“瞪眼已忏悔而这个罪不应免。然他师来替他请求,可以放回七天。”法义对和尚说:“日子既然不多,以后恐怕也见不到师傅了,我请求跟着师傅去。”师傅说:“七日就是七年,可以早早回去。”法义坚持请求跟随,和尚于是向王借过笔,在法义的掌中写一字,又请王印印上说:“可快回家去,凭着这个做福事报答,后来看不见我,用掌中的印呈给王,王自然会放你。”法义于是告辞离去,和尚令送出去他。到了他家,屋里很黑,法义不敢进去,使者离开了他,他便复活了,觉得象是在土中,并且很轻很薄,就用手推动才出来。因而入山,找僧修福。法义掌中所印的地方,字不认识,然而都变成了疮。始终不能治愈,至今还存在。
【原文】
〇王弘之
唐王弘之,贞观中为沁州和川令。有女适博陵崔轨,于和川病卒。经数十日,其家忽于夜中闻崔语,初时倾家惊恐,其后乃以为常。云:“轨是女婿,虽不合于妻家立灵,然而苦无所依,但为置立也。”妻从其请,朝夕置食,不许置肉,唯要素食。恒劝礼佛,又具说地狱中事,云:“人一生恒不免杀生及不孝,自余之罪,盖亦小耳。”又云:“轨虽无罪,然大资福助,为轨数设斋供,并写法华、金刚、观音等经,各三两部,自兹已后,即不复来。”王家一依其言,写经设供。轨忽更来愧谢,因云:“今即取别。”举家哭而送之。轨有遗腹之子,已年四五六岁,轨云:“此子必有名官,愿善养育。”自此不复来矣。〔出《法苑珠林》〕
【译文】
〇王弘之
唐朝王弘之,贞观年中做沁川和川令,有女嫁给博陵的崔轨,轨在和川病死。过了几十天,他家忽然在夜里听到崔轨说话,当初全家惊恐,以后就习以为常了。崔轨说:“我是你家女婿,虽然不应在妻家给我立灵位,然而苦于我无依无靠,就给我立个灵位吧。”轨妻听从了他的请求。早晚置放祭品。不准放肉食,只要放素食,并且常劝她礼佛。轨又都说出在地狱中的事。说:“人一生常常不免要杀生或不孝,其余的罪,大概都是小罪罢了。”又说:“我虽然无事,然而要帮助我多做福事。为轨多次设斋供奉,并写法华、金刚、观音等经各三两部。从这以后,就不再来了。”王家一一按他说的话,写经设供。轨忽然又来愧谢,因而说:“现在就来告别。”全家哭着送他。轨有个遗腹子,已年四五六岁了,轨道:“这个孩子一定会作大官,愿好好养育他。”从此之后他就再也不回来了。
【原文】
〇崔义起妻
唐司元少常伯崔义起,妻萧氏,父文铿,少不食荤茹酒肉。萧氏以龙塑三年五月亡,其家为修初七斋。僧方食,其婢素玉忽云:“夫人来语某曰:生时闻佛经说地狱,今身当之,苦不可言。赖男女等与我追福,蒙放暂归。”即向诸僧忏悔,欲去又云:“我至二十日更来,将素玉看受罪。”即如期,素玉便昏绝,三日乃苏,云:“初随夫人到一大城中,有一别院,夫人所住,亦兼有汤镬铁床来至,夫人寻被烧煮,酷毒难说。其夫人父文铿忽乘云在空呼曰:‘早放素玉回。’语素玉女曰:‘我女生时不受戒,故恣行贪嫉,汝归,令崔郎多造功德,为拔此厄。’又见一婆罗门僧从空中下,作梵语,教素玉念金刚、法华、药师经各一遍,令去。既活。并不遗忘。”有梵僧听之,云:“素玉所传,如同西国语,与中国异也。”〔出《报应记》〕
【译文】
〇崔义起妻
唐朝司元少常伯崔义起,妻萧氏,父文铿年少不吃荤不吃酒肉。萧氏在龙朔三年五月死去,他家为她修了初七的斋日。和尚正吃斋饭,她的婢女素玉忽然说:“夫人来告诉我说:‘活着的时候听佛经说地狱,现在亲身体验,痛苦不可说,靠你们大家为我造福,承蒙暂且放我回来。”就来向各位和尚忏悔。想要去又说:“我到二十日再来,带素玉去见所受的罪。”到期,素玉气绝,三天后才苏醒说:“起初随着夫人到了一座大城中,有一别院,是夫人住处。也兼有汤镬、铁床在,夫人一会被烧煮,残酷的难以诉说。夫人的父亲文铿忽然乘着云在空中喊道:‘早点放素玉回去。’并告诉素玉说:‘我女儿活着的时候不受戒,所以恣行无忌,你回去叫崔郎多建造功德,替她拔掉这种厄难。’又看见一婆罗门僧从空中下来,作梵语,教素玉念金刚、法华、药师经各一遍。让她离去,于是素玉就复活了,并没有遗忘。”有一个僧人听到了说:“素玉所传诵的,如同西国语,与中国的是不同的。
【原文】
〇襄阳老姥
唐神龙年中,襄阳将铸佛像,有一老姥至贫,营求助施,卒不能〔“能”原作“成”。据明抄本改。〕得。姥有一钱,则为女时母所赐也,宝之六十余年。及铸像时,姥持所有,因发重愿,投之炉中。及破炉出像,姥所施钱,著佛胸臆,因磨错去之。一夕,钱又如故,僧徒惊异,钱至今存焉。乃知至诚发心,必有诚应,姥心至诚,故诸佛感之,令后人生希有此事也。〔出《纪闻》〕
【译文】
〇襄阳老姥
唐朝神龙年中,襄阳将要铸一佛像,有一个老妇人非常贫困,向大家求助出钱,而始终不能得到。老妇人有一钱,则是做女儿时母亲赐给她的,六十多年来把它当作宝物,等到铸像的时候,老妇人拿着她仅有的一钱,就发了重愿之后投入到炉中。等到破炉出像时,老妇人所投的钱,正贴在佛像的胸前,于是就把它磨掉了,过了一天晚上,钱又象原来那样在胸前。僧徒惊异,钱至今还存在。才知是诚心发愿,一定会有诚挚的报应。老妇人的心非常诚挚,所以感动了许多佛,让后人希冀有这样的事。
【原文】
〇普贤社
开元初,同州界有数百家,为东西普贤邑社,造普贤菩萨像,而每日设斋。东社邑家青衣,以斋日生子于其斋次,名之曰普贤。年至十八,任为愚竖,厮役之事,盖所备尝,后因设斋之日,此竖忽推普贤身像而坐其处。邑老观者,咸用怒焉,既加诟骂,又苦鞭挞。普贤笑曰:“吾以汝志心,故生此中。汝见真普贤不能加敬,而求此土像何益?”于是忽变其质为普贤菩萨身,身黄金色,乘六牙像,空中飞去,放大光明,天花采云,五色相映,于是遂灭。邑老方悟贤圣,大用惊惭。其西社为普贤邑斋者,僧徒方集,忽有妇人,怀妊垂产,云:“见欲生子。”因入菩萨堂中,人呵怒之,不可禁止。因产一男子,于座之前,既初产生,甚为污秽,诸人不可提挈出,深用诟辱。忽失妇人所在,男变为普贤菩萨,光明照烛,相好端丽,其所污秽,皆成香花,于是乘象腾空,稍稍而灭。诸父老自恨愚暗,不识普贤,刺眇其目者十余人。由是言之,菩萨变观。岂凡人能识。〔出《纪闻》〕
【译文】
〇普贤社
开元初年,同州界有几百户人家,分为东西普贤邑社,建造了普贤菩萨像,而每天设斋戒。东社邑家的青衣,把斋戒日子生的儿子放在斋案旁,给他取名叫普贤。年龄到了十八岁,任性而愚俗,劳累的事,都被尝遍。后因设斋戒的日子,这个小子忽然推倒普贤身像而自己坐在那个地方。邑老看到了,都非常生气,咒骂他,又鞭打他。普贤笑着说:“我因你们的诚心,所以出生在这里,你们看见真普贤不能更加敬拜,而拜求这个土像有什么好处?”于是忽然变自身为普贤菩萨身,身上黄金色,乘着六牙象,飞向空中去了,放出巨大的光明,天上花象彩云,五色相映,于是就熄灭了。邑老才明白是贤圣,都非常惊讶惭愧。那个西社为普贤邑斋戒的,僧徒正集聚。忽然有一妇人,怀孕临产,说要生孩子。于是就进入菩萨堂内,人呵怒她,不能阻止,于是在灵座的前面,生下一男孩。既是刚刚生出,非常污秽,人人都不可以抱出来,更用诟语侮辱她。忽然妇人不见了,男孩变成为普贤菩萨,光明照耀,貌相端正美丽,他的那些污秽之处,都变成香花。于是乘象腾空而去,渐渐而熄灭。各位父老自恨愚昧,不识普贤。刺瞎自己眼睛的十几个人。因此说:菩萨的变化,凡人怎么能识别呢?
【原文】
〇李洽
山人李洽,自都入京,行至灞上,逢吏持帖,云:“追洽。”洽视帖,文字错乱,不可复识,谓吏曰:“帖书乃以狼籍。”吏曰:“此是阎罗王帖。”洽闻之悲泣,请吏暂还,与家人别。吏与偕行过市,见诸肆中馈馔,吏视之久。洽问:“君欲食乎?”曰:“然。”乃将钱一千,随其所欲即买。止〔“止”原作“正”,据明抄本改。〕得一味〔“味”原作“床”,据明抄大改。〕,与吏食毕,甚悦,谓洽曰:“今可速写金光明经,或当得免。洽至家写经毕,〔“毕”字原本无,据明抄本补。〕别家人,与〔“与”原作“毕”,据明抄本改。〕吏去。行数十里,至城,壁宇峻严,因问此为何城,吏云:“安禄山作乱,所司恐贼越逸,故作此城以遇之。”又问城主为谁,曰:“是邬元昌。”洽素与城主有故,请为通之。元昌召入,相见悲喜。须臾,有兵马数十万,至城而过,元昌留洽坐,出门迎候,久之乃回。洽问此兵云何,曰:“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也。”既至寺,登百尺高座,王将簿阅云:“此人新造金光明经,遂得延算,故未合死。”元昌叹羡良久,令人送回,因此得活。〔出《广异记》〕
【译文】
〇李洽
山人李洽,从都市入京城,来到灞上,正遇官吏拿帖说:“追李洽。”李洽看见帖子,文字错乱,不能辨认,对官吏说:“帖子写得很乱。”官吏说:“这是阎罗王的帖子。”李洽听到后悲伤流泪,请求官吏暂且回去,待和家人告别。官吏和他一起走过街市,看见许多酒肆中食物,官吏看了很久。李洽问:“你想吃吗?”回答说:“是的。”李洽就拿出一千钱,任他去买,只买一样东西吃,吃完后他很高兴,对李洽说:“现在可以速去写金光明经,或许能够获免”。李洽到家后写完经书,告别家人,和官吏一起走了。走了几十里,到了一城内,城宇峻严,于是问这是什么城,官吏说:“安禄山作乱,所主管的人害怕贼人逃跑。所以造了这座城来阻止他。”又问城主是谁?回答说:“是邬元昌。”李洽一向与城主有老交情。请求为他通报一声,元昌召唤他进来。相见悲喜交加。不一会,有兵马几十万过城。元昌留李洽暂坐,出门去迎候,很久才回来。李洽问这些兵是干什么。回答说:“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去。”已经到了寺里,登上百尺的高座,阎王把生死簿阅完后说:“这个人新造了金光明经,就能延长寿命,所以不当死。”元昌叹息羡慕了好久,令人送回。因此李洽才复活了。
【原文】
〇王乙
王乙者,自少恒持如意轮咒。开元初,徒侣三人,将适北河。有船夫求载乙等,不甚论钱直,云:“正尔自行,故不计价。”乙初不欲去,谓其徒曰:“彼贱其价,是诱我也,得非苞藏祸心乎!”舡人云:“所得资者,只以供酒肉之资,但因长者,得不滞行李尔。”其徒信之,乃渡。仍市酒共饮,频举酒属乙,乙屡闻空中言勿饮,心愈惊骇。因是有所疑。酒虽入口者,亦潜吐出,由是独得不醉。洎夜秉烛,其徒悉已大鼾。乙虑有非道,默坐念咒。忽见舡人,持一大斧,刀长五六寸,从水仓中入,断二奴头,又斩二伴。次当至乙,乙伏地受死,其烛忽尔遂灭。乙被斫三斧,背后有门,久已钉塞,忽有二人,从门扶乙投水。岸下水深,又投于岸,血虽被体,而不甚痛。行十余里,至一草舍,扬声云:“被贼劫。”舍中人收乙入房,以为拒闭。及报县,吏人引乙至劫所,见岸高数十丈,方知神咒〔原本“咒”下有“明”字,据明抄本删。〕之力。后五六日,汴州获贼,问所以,云:“烛光忽暗,便失王乙,不知所之。”一疮虽破,而不损骨,寻而平愈如故,此持如意轮咒之功也。〔出《广异记》〕
【译文】
〇王乙
王乙,从小常常坚持念如意轮咒。开元初年,徒弟三人,将要到黄河以北去,有个船夫要载运王乙等,不很讲钱的多少,说:“正是你们自己要去,所以不计较价钱。”王乙起初不想过,对他的徒弟说:“他不讲价钱,是想引诱我,难道是包藏祸心吗?”船上的人说:“所得到的钱只是用来供给酒肉的钱,因为是长者,更不该阻隔了。”他的徒弟相信了他,于是上船买了酒和他共饮。船夫频频举酒敬王乙,王乙多次听到空中说“不要饮酒”,心更加惊慌害怕,因此也就有所疑心,酒虽然进入嘴里,也暗中吐出来了,因此唯独他不醉。到了夜里点上蜡烛,他的徒弟都已酣睡,王乙想到会有不测,就默坐念咒。忽见船上的人,拿着一把大斧子,刀长五六寸,从水仓中出来,砍断二个奴仆的头,又斩了两个同伴,接着就轮到王乙,王乙趴在地上等死,那个蜡烛忽然就灭了。王乙被砍三斧,背后有门,早已钉死了,忽然有两个人,从门进来扶着王乙投入水中,岸下水深,又把他投到岸边,虽然全身是血,却不很疼痛。走了十多里,到了一草屋,大声说被贼劫了。房中的人收乙进屋,把他关了起来,就报告到县里。官人带王乙到被劫之处,看见岸高几十丈,才知道是神咒的力量。以后五六天,汴州抓到了贼,问缘由,贼说:“当时烛光忽然暗了,便不见了王乙,不知去处。王乙虽然被砍破创口,却不损害骨头,不久就好了,象以前一样。这是持念如意轮咒的功劳。
【原文】
〇钳耳含光
竺山县丞钳耳含光者,其妻陆氏,死经半岁。含光秩满,从家居竺山寺,有大墩,暇日登望。忽于墩侧见陆氏,相见悲喜,问其死事,便尔北望,见一大城,云:“所居在此。”邀含光同去,入城,城中屋宇壮丽,与人间不殊。傍有一院,院内西行,有房数十间,陆氏处第三房。夫妇之情,不异平素,衣玩服具亦尔。久之日暮,谓含光曰:“地府严切,君宜且还,后日可领儿子等来,欲有所嘱,明日不烦来也。”及翌日,含光又往,陆氏见之惊愕曰:“戒卿勿来,何得复至?”顷之,有绯衣吏,侍从数十人来入院。陆氏令含光入床下,垂毡至地以障之,戒使勿视,恐主客有犯。俄闻外呼陆四娘,陆氏走出。含光初甚怖惧,后稍窃视,院中都有二十八妇人,绯衣各令解髻两两结,投釜中,冤楚之声,闻乎数里,火灭乃去。陆氏径走入房,含光见入,接手床上,良久闷绝。既寤,含光问:“平生斋菜诵经念佛,何以更受此苦?”答云:“昔欲终时,有僧见诣,令写金光明经,当时许之,病亟草草,遂忘遗嘱,坐是受妄语报,罹此酷刑。所欲见儿子者,正为造金光明经。今君已见,无烦儿子也。”含光还家,乃具向诸子说其事,悲泣终夕。及明往视,已不复见,但荒草耳。遂货家产,得五百千,刺史已下,各有资助,满二千贯文。乃令长子载往五台写经,至山中,遍历诸台,未有定居。寻而又上台,山路之半,遇一老僧。谓之曰:“写经救母,何尔迟回?留钱于台,宜速还写金刚经也。”言讫不见,其子知是文殊菩萨,留钱而还。乃至舍写经毕,上墩,又见地狱,因尔直入。遇闭门,乃扣之,门内问是谁,钳耳赞府即云“是我”。〔明抄本无“谁”字“我”字,即作“耶”。〕久之,有妇人出曰:“贵阁令相谢,写经之力,已得托生人间,千万珍重。”含光乃问:“夫人何故居此?”答云:“罪状颇同,故复在此尔。”〔出《广异记》〕
【译文】
〇钳耳含光
竺山县县丞钳耳含光的妻子陆氏,死后过了半年,含光的任期也到期,从家出来住在竺山寺里,有一个大土墩,闲暇的日子就去登望。忽然在墩子侧看见了陆氏,夫妻相见悲喜交加,问她死后的事,便让他向北看,看见一座大城说:“就住在这里。”并邀含光一同去。入城,城中房屋壮丽,和人间的不两样。旁边有一院,院内向西走,有几十间房子,陆氏住在第三间。夫妇之情,和平常一样,衣物也都和以前一样。过了很久天晚了,对含光说:“地府很严,你应当暂且回去了,后天可领着儿子来,想有所嘱咐,明天别再来了。”等到第二天,含光又来了,陆氏看见惊惧地说:“告诉你不要来了,为什么又来了。”过了一会,就有穿红衣的官吏,跟从几十个人来到院内,陆氏叫含光藏到床下,垂毡到地来挡住他,告诉他不要看,恐怕主人客人有所冒犯。不一会听到外面喊陆四娘,陆氏走了出去。含光起初很害怕,后渐渐偷看,院中有二十八个妇人,红衣吏各让她们解开发髻两两相结,投到釜中,冤枉痛楚之声,几里外都能听到,火灭才离去。陆氏一直走进房内,含光见她进来,接手拉到床上,好久不出声,终于明白过来,含光问:“平生斋戒吃素诵经念佛,为什么还受这样的苦?”答道:“先前将死的时候,有和尚到我那见我,令我写金光明经。当时答应了他,病急匆忙,就忘了他的嘱咐,犯了这个罪而受的报应,遭受这种酷刑,所说的想儿子,正是想为我造金光明经。现在你已看到了,就不要麻烦儿子了。”含光回家,就把这些事都向儿子们说了,悲伤了一个晚上,等到第二天再要去看,已经再也看不见了,只看见了荒草罢了。于是就卖家产,得到了五百千。从刺史以下,各有资助,计有二千贯文,令长子带着去五台写经。到了山中,找遍各台没有定居的地方,不久又上台,半山路上遇到一个老僧,对他说:“写经救母,为什么这么迟才来,把钱留在台上,应快回去写金刚经。”说完就不见了,他的儿子知道是文殊菩萨,就留下钱而回来了。到家写经,写完后,登上土墩,又看见地狱,因而一直进去,遇着关的门,就敲门,门内问是谁?钳耳赞府就说“是我”,很久,有妇人出来说:“贵阁让我来感谢你们写经的功力,她已托生人间了,让你们千万珍重。”含光又问:“夫人什么原因住在这里?”答道:“罪状相同,所以还在这里。”
【原文】
〇席豫
唐开元初,席豫以监察御史,按覆河西。去河西两驿,下食,求羊肝不得,挞主驿吏。外白“肝至”,见肝在〔“见”原作“问”。据明抄本改。〕王,王曰:“杀生有道,何故生取其肝,独能忍乎?”豫云:“初虽求肝,肝至见动,实不敢食。”言讫,见一小佛从云飞下,王起顶礼。佛言如豫所陈。王谓羊曰:“他不食汝肝,今欲如何!”寻放豫还也。〔出《广异记》〕
【译文】
〇席豫
唐朝开元年初,席豫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去河西按查。到了河西两个驿站,准备吃饭,找不到羊肝,就鞭打驿吏,外面说肝已到了。席豫看见肝在盘子中摇动不停,皱眉好久,让拿下去,于是拿来一匹绢,为羊铸佛。半天左右,席豫忽然死去。随从官吏去见王,王问:“杀生自然有道,为什么要活取它的肝,怎么能忍心呢?”席豫说:“当初虽然要肝,但肝到了却看见它摇动,实在不敢吃它。”说完,就看见一个小佛从云中飞下来,王起身礼拜,佛说的和席豫所说的一样。王对羊说:“他不吃你的肝,现在想要怎么办?”不久也就放席豫还生了。
【原文】
〇裴休
唐开成元年,宰相裴休,留心释氏,精于禅律。师圭峰密禅师。得达摩顿间密师注法界观禅诠,皆相国撰文序。常被毳衲,于歌妓院中,持钵乞食,自言曰:“不为俗情所染,可以说法为人。”每自发愿,愿世世为国王,弘护佛法。后于阗国王生一子,手文中有裴休二字,闻于中朝。其子弟请迎之,彼国不允而止。〔出《北梦琐言》〕
【译文】
〇裴休
唐朝开成元年,宰相裴休,信奉佛教,精通禅律,拜圭峰密禅师为师,得到了达摩顿间密师法界观禅的诠释,都是相国撰写的文序,裴休曾经披着细毛的衲衣,到歌妓院中,拿着钵化斋,自己说:“不被世俗之情所污染,可以给人说法。”常常自己发愿:愿世世代代为国王,护佑佛法。后来于阗国国王生了一个儿了,手中有裴休二字。消息传到中朝,他的子弟想迎接他回来,那个国家不准许并制止了他们。
【原文】
〇牙将子
唐东蜀大圣院有木像,制度瑰异,耆老相传云:顷自荆湘溯流而上,历归峡等郡,郡人具舟揖取之,纤夫牵挽,不至岸。至渝,州人焚香祈请,应声而往。郡守及百姓,遂构大圣院安置之。东川有牙将者,其子常喑,忽一日画地,告其父曰:“某宿障深重,被兹业病,闻大圣院神通,欲舍身出家,依止供养,冀消除罪根耳。”父许之,由是虔洁焚修,夙夜无怠,经数载,倏尔能言,抗音清辩,超于群辈。复有跛童子者,睹兹奇异,发愿于大圣院终身苦行,忏悔求福,未逾期岁,忽能起行,筋骨自伸,步骤无碍。事悉具本院碑,殿有东庑,见有喑僧跛童子二画像并存焉。〔出《报应录》〕
【译文】
〇牙将子
唐朝东蜀大圣院内有木象,制做的瑰丽奇异,耆老相传说是不久前从荆湘逆流而上,经过归峡等郡,郡中人都准备船去迎取,纤夫牵拉也不到岸。一直到了渝州。州人焚香祈求,于是就应声而去,郡守及百姓们,就造了大圣院安置了它。东川有个牙将,他的儿子常常不能出声,忽然一天画地,告诉他父亲说:“我积恶很深,得上了这种病,听说大圣院神通,想舍身出家,到那去供养,希望能消除这个罪根啊!”父亲答应了他。从此他便虔诚洁净焚香修行,整夜不怠,过了几年,忽然能说话了,声音清晰,超出于同辈人。又有个跛脚的儿童,亲眼目睹这件奇异的事,发愿要在大圣院终身苦行,忏悔求福,结果未过一年,忽然能站起行走,筋骨自然伸曲,走路的步伐一点也没有妨碍。这些事都记在本院的碑上,殿有东庑,哑和尚和跛童子两个的画像都还保存着。
(共504頁)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上一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