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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三略
 
西汉末期·无名氏 撰

 

〔凡三卷三篇 以《续古逸丛书》影宋《五经七书》为底本〕繁星读书网整理编校


○ 卷下


  ● 下略

  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则据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忧者,则享天下之乐。能救天下之祸者,则获天下之福。故泽及于民,则贤人归之;泽及昆虫,则圣人归之。贤人所归,则其国强;圣人所归,则六合同。求贤以德,致圣以道。贤去,则国微;圣去,则国乖①。微者,危之阶;乖者,亡之徴。

  贤人之政,降人以体。圣人之政,降人以心。体降可以图始,心降可以保终。降体以礼,降心以乐。所谓乐者,非金石丝竹也,谓人乐其家,谓人乐其族,谓人乐其业,谓人乐其都邑,谓人乐其政令,谓人乐其道德。如此君人者,乃作乐以节之,使不失其和。故有德之君,以乐乐人;无德之君,以乐乐身。乐人者,久而长;乐身者,不久而亡。

  释近谋远者,劳而无功。释远谋近者,佚而有终。佚②政多忠臣,劳政多怨民。故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残灭之政,累世受患。造作过制,虽成必败。

  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逆者乱之招,顺者治之要。

  道、德、仁、义、礼,五者一体也。道者,人之所蹈;德者,人之所得;仁者,人之所亲;义者,人之所宜;礼者,人之所体,不可无一焉。故夙兴夜寐,礼之制也。讨贼报仇,义之决也。恻隐之心,仁之发也。得己得人③,德之路也。使人均平,不失其所,道之化也。

  出君下臣名曰命,施于竹帛名曰令,奉而行之名曰政。夫命失,则令不行;令不行,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道不通,则邪臣胜;邪臣胜,则主威伤。

  千里迎贤,其路远;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远,故能全功尚人,而下尽力。

  废一善,则众善衰;赏一恶,则众恶归。善者得其祐,恶者受其诛,则国安而众善至。

  众疑无定国,众惑无治民。疑定惑还,国乃可安。

  一令逆则百令失,一恶施则百恶结。故善施于顺民,恶加于凶民,则令行而无怨。使怨治怨,是谓逆天;使仇治仇,其祸不救。治民使平,致平以清,则民得其所而天下宁。

  犯上者尊,贪鄙者富,虽有圣王,不能致其治。犯上者诛,贪鄙者拘,则化行而众恶消。清白之士,不可以爵禄得。节义之士,不可以威刑胁。故明君求贤,必观其所以而致焉。致清白之士,修其礼;致节义之士,修其道。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

  夫圣人君子,明盛衰之源,通成败之端,审治乱之机,知去就之节。虽穷不处亡国之位,虽贫不食乱邦之禄。潜名抱道者,时至而动,则极人臣之位。德合于己,则建殊绝之功。故其道高而名扬于后世。

  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将以诛暴讨乱也。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④,临不测而挤欲堕,其克必矣。所以优游恬淡而不进者,重伤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畏惧而不敢失道。

  豪杰秉职,国威乃弱。杀生在豪杰,国势乃竭。豪杰低首,国乃可久。杀生在君,国乃可安。四民用虚,国乃无储;四民用足,国乃安乐。

  贤臣内,则邪臣外。邪臣内,则贤臣毙。内外失宜,祸乱传世。

  大臣疑⑤主,众奸集聚。臣当君尊,上下乃昏;君当臣处,上下失序。

  伤贤者,殃及三世;蔽贤者,身受其害;嫉贤者,其名不全;进贤者,福流子孙。故君子急于进贤,而美名彰焉。

  利一害百,民去城郭;利一害万,国乃思散。去一利百,人乃慕泽;去一利万,政乃不乱。

  【注释】

  ①乖:乖乱,混乱。
  ②佚:同“逸”,安逸,安乐。
  ③得己得人:正人(先)正己。
  ④爝火:小火。
  ⑤疑: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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