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八百多年前的南宋,精忠报国的岳飞妇孺皆知,但朝廷中有位敢于谏杀秦桧等投降派的耿臣──胡铨,却未必能有更多人晓得。绍兴七年(1137年),胡铨请缨北上抗金,竭力反对秦桧、王伦、孙近三奸臣的一贯“议和”主张,并义愤直言:“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载天,区区之心,愿断三人头,竿之藁街,……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可见忠义肝胆,铁骨铮铮!
大宋也曾是一代盛朝,由于后来皇帝庸弱无能,朝廷官吏腐败透顶,放纵了金人的大肆入侵,最终遭致“靖康之难”,以徽、钦二帝被俘而国亡。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因派任河北驻防而侥幸躲过劫难,成为皇室唯一幸存之人。在大臣们拥戴之下,赵构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登基,后迁都临安,恢复宋国号,史称南宋。南宋初期,抗战斗志尚可,且有岳飞、韩世忠、宗泽、刘光世等众多忠贞智勇的将领指挥抗金北伐,黄河两岸的战绩颇为振奋人心。
可是,秦桧卖国求荣的蛊惑正与宋高宗“偏安一隅”的思想一拍即合。这位被赵构认为“忠朴过人”的秦桧当上宰相后,不遗余力地推行“议和”政策,后来竟渐渐大权独揽,甚至“挟虏势以要君”,凌驾于朝廷之上。于是,一些血战沙场的将领及朝廷主战官员们纷纷遭受罢免,致使满朝上下愈加敢怒而不敢言,本来大有希望的抗金战局也因此受到重挫。也正是此时,时任枢密院编修官的胡铨挺身而出,重重弹劾秦桧等人误国之论,并请斩主和派秦桧、王伦、孙近三奸臣之头,以止“和议”,继续北上抗金。胡铨于上书中道:“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金虏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金虏藩臣之位!”认为屈膝议和之端,将有毁于收复江山大业:“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陵夷不可复振。”但秦桧见书,却暴跳如雷,即以“狂妄上书,语多凶悖,意在鼓众,劫持朝廷”之罪,将胡铨贬往“昭州(今广西平乐县)”。
绍兴十年(1140),由于岳飞智勇过人,治军严明,岳家军已是天下无敌。此时,宋军捷报频传,金兵节节败退。眼见收复失地、“直捣黄龙”大势已成,可是,在秦桧的蛊惑下,以妥协苟安为国策的宋高宗却命令各路军队班师,并在一天内连下十二道金牌逼令岳飞退兵。岳飞仰天叹道:“臣十年之力,废于一旦!非臣不称职,权臣秦桧实误陛下也。”绍兴十一年,宋高宗为向金国表示议和“诚意”,解除了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帅兵权,随后派使者到金国求和。南宋使者叩头哀求,金国以“必杀岳飞”为条件答应和议。这一年里,岳飞父子惨遭杀害,金国上下弹冠相庆。
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的“绍兴和议”达成后,绍兴十二年(1142年)三月,赵构竟无耻地接受了金国册封的宋国帝位,甘于享受这臣奴般的的半壁江山。也就在这一年,胡铨在广州再次上书对秦桧加以声讨谴责,便又被以“饰非横议”罪名羁管新州(今广东新兴县),绍兴十八年再遭谪罚到吉阳军(今海南崖县)。
宋高宗自是昏庸之君,而秦桧等人亦难逃奸佞之罪。大思想家朱熹曾一针见血地说:“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戊午谠议序》)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后,胡铨恢复官职。宋孝宗时,复加重用,历任国史院编修、工部员外郎、权兵部侍郎、端明殿学士等职,仍然积极反对与金朝议和,亦曾一度亲自领兵抗金并建有奇功。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胡铨辞官回乡,淳熙七年(1180年)卒于故里,谥号忠简。
胡铨曾在拜谒岳飞庙的时候,愤然写下一首七律诗《题岳忠武王庙》:
匹马吴江谁著鞭,惟公攘臂独争先。张皇貔虎三千士,搘拄乾坤十六年。①
堪恨临淄功未就,不知锺室事何缘。石头城下听舆议,万姓颦眉亦可怜。
前四句,高度概括地对岳飞的抗金功绩进行了褒赞;后四句,则是借典喻事,感叹功臣的不幸遭遇,表达了自己对高层权谋的质疑及一怀愤懑。这首诗,无论诗品还是人品,俱得到后人赞许,且广为传咏。这首诗,可谓既是对胡铨本人的印证,也是当时历史的一个见证,同时又是对岳飞之死的一种解读。
【注】
①搘拄
[zhī zhǔ]:支撑,支持,亦作“搘柱”。诗中“搘拄”,另作“支持”,不合诗律,恐误。
--- 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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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胡铨诗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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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胡铨诗《题岳忠武王庙》品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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