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二
果报
安丘某生<1>,通卜筮之术<2>。其为人邪荡不检<3>,每有钻穴逾墙之行<4>,则卜之<5>。一日忽病,药之不愈,曰:“吾实有所见。冥中怒我狎亵天数<6>,将重谴矣,药何能为!”亡何,目暴替,两手无故自折。
某甲者,伯无嗣。甲利其有,愿为之后。伯既死,田产悉为所有,遂背前盟。又有叔,家颇裕,亦无子,甲又父之,死,又背之。于是併三家之产,富甲一乡<7>。一日,暴病若狂,自言曰:“汝欲享富厚而生耶!”遂以利刃自割肉,片片掷地。又曰:“汝绝人后,尚欲有后耶!”剖腹流肠,遂毙。未几,子亦死,产业归人矣。果报如此,可畏也夫!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安丘:今山东省安丘县。
<2>卜筮[shì 誓]:占卜。
<3>邪荡不检:邪恶放荡,不自检束。
<4>逾墙,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逾隙”。
<5>则卜之,据二十四卷本改,原无“卜”字。
<6>狎亵天数:迷信说法,凡事前定,不可更易日数,占卜可窥测之。此处借用占卜以做坏事,故为“狎亵天数”。狎亵,亵读。
<7>富甲一乡:财富之多为乡里第一。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