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一
曾友于
曾翁,昆阳故家也<1>。翁初死未殓,两眶中泪出如瀋<2>。有子六,莫解所以。次子梯,字友于,邑名士,以为不祥,戒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先人;而兄弟迂笑之。
先是,翁嫡配生长子成<3>,至七八岁,母子为强寇掳去。娶继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义。孝以悌等出身贱,鄙不齿,因连结忠、信为党。即与客饮,悌等过堂下,亦傲不为礼。仁、义皆忿,与友于谋,欲相仇。友于百词宽譬<4>,不从所谋;而仁、义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
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纠悌等往挞其姑,悌不从。孝愤然,令忠、信合族中无赖子,往捉周妻,榜掠无算;抛粟毁器,盎孟无存。周告官。官怒,拘孝等囚系之,将行申黜<5>。友于惧,见宰自投。友于品行,素为宰重,诸兄弟以是得无苦。友于乃诣周所负荆<6>,周亦器重友于,讼遂止。孝归,终不德友子。
无何,友于母张夫人卒,孝等不为服<7>,宴饮如故。仁、义益忿。友于曰:“此彼之无礼,于我何损焉?”及葬,把持墓门,不使合厝<8>。友于乃瘗母隧道中。未几,孝妻亡,友于招仁、义同住奔丧。二人曰:“‘期’且不论,‘功’于何有<9>!”再劝之,哄然散去。友于乃自往,临哭尽哀。隔墙闻仁、义鼓且吹,孝怒,纠诸弟往殴之。友于燥杖先从。入其家,仁觉先逃。义方逾垣,友于自后击仆之。孝等拳杖交加,殴不止。友于横身障阻之。孝怒,让友于<10>。友于曰:“责之者,以其无礼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怙弟恶<11>,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杖挞友于,忠、信亦相助殴兄,声震里党,群集劝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诣兄请罪。孝逐去之,不令居丧次<12>。而义创甚<13>,不复食饮。仁代具词讼官,诉其不为庶母行服。官签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陈状。友于以面目损伤,不能诣署,但作词禀白,哀求寝息,宰遂消案。义亦寻愈。由是仇怨益深。仁、义皆幼弱,辄被敲楚<15>,怨友于曰:“人皆有兄弟,我独无!”友于曰:“此两语,我宜言之,两弟何云!”因苦劝之,卒不听。友于遂扃户,携妻子借寓他所,离家五十余里,冀不相闻。
友于在家虽不助弟,而孝等尚稍有顾忌;既去,诸兄一不当,辄叫骂其门,辱侵母讳<16>。仁、义度不能抗,惟杜门思乘间刺杀之<17>,行则怀刃。
一日,寇所掠长兄成,忽携妇亡归。诸兄弟以家久析,聚谋三日,竟无处可以置之。仁、义窃喜,招去共养之。往告友于。友于喜,归,共出田宅居成。诸兄怒其市惠<18>,登门窘辱。而成久在寇中,习于威猛,大怒曰:“我归,更无人肯置一屋,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责之。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仆。仁、义各以杖出,捉忠、信,挞无数。成乃讼宰,宰又使人请教友于。友于诣宰,俯首不言,但有流涕。宰问之,曰:“惟求公断。”宰乃判孝等各出田产归成,使七分相准<19>。
自此仁、义与成倍加爱敬<20>。谈及葬母事,因并泣下。成恚曰:“如此不仁,真禽兽也!”遂欲启圹,更为改葬<21>。仁奔告友于。友于急归谏止。成不听,刻期发墓,作斋于茔。以刀削树,谓诸弟曰:“所不衰麻相从者<22>,有如此树!”众唯唯,于是一门皆哭临,安厝尽礼。自此兄弟相安。而成性刚烈,辄批挞诸弟,于孝尤甚。惟重友于。虽盛怒,友于至,一言即解。
孝有所行,成辄不平之,故孝无十日不至友于所,潜对友于诟诅。友于婉谏,卒不纳。友于不堪其扰,又迁居三泊<23>,去家益远,音迹遂疏。又二年,诸弟皆畏成,久亦相习。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长继业,三继德,嫡出;次继功,四继绩,庶出;又婢生继祖。皆成立。效父旧行,各为党,日相竟,孝亦不能呵止。惟祖无兄弟,年又最幼,诸兄皆得而诟厉之。岳家近三泊,会诣岳,迂道诣叔。入门,见叔家两兄一弟,弦诵怡怡<24>,乐之,久居不言归。叔促之,哀求寄居。叔曰:“汝父母皆不知,我岂惜瓯饭瓢饮乎<25>?”乃归,过数月,夫妻往寿岳母。告父曰:“儿此行不归矣。”父诘之,因吐微隐。父虑与叔有夙隙<26>,计难久居。祖曰:“父虑过矣。二叔,圣贤也。”遂去,携妻之三泊。友于除舍居之<27>,以齿儿行<28>,使执卷从长子继善。祖最慧,寄籍三泊年余,入云南郡痒<29>。与善闭户研读,祖又讽诵最苦<30>。友于甚爱之。
自祖居三泊,家中兄弟益不相能。一日,微反唇,业诟辱庶母。功怒,刺杀业。官收功,重械之,数日死狱中。业妻冯氏,犹日以骂代哭。功妻刘闻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谁家男子活耶!”操刀入,击杀冯,自投井死。
冯父大立,悼女死惨,率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挞道上以辱之。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冯氏何得复尔!”吼奔而出。诸曾从之,诸冯尽靡。成首捉大立,割其两耳。其子护救,继绩以铁杖横击,折其两股。诸冯各被夷伤,哄然尽散。惟冯子犹卧道周,成夹之以肘,置诸冯村而还。遂呼继绩诣官自首。冯状亦至,于是诸曾被收。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门外。适友于率一子一侄乡试归,见忠,惊曰:“弟何来?”忠未语先泪,长跪道左。友于握手拽入,诘得其情,大惊曰:“似此奈何?然一门乖戾,逆知奇祸久矣<31>;不然,我何以窜迹至此。但我离家久,与大令无声气之通<32>,今即蒲伏而往,徒取辱耳。但得冯父子伤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则此祸或可少解。”乃留之。昼与同餐,夜与共寝,忠颇感愧。居十余日,见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泪曰:“今始知从前非人也。”友于喜其悔悟,相对酸恻。
俄报友于父子同科<33>,祖亦副榜<34>。大喜。不赴鹿鸣<35>,先归展墓。明季科甲最重<36>,诸冯皆为敛息<37>。友于乃托亲友赂以金粟,资其医药,讼乃息。
举家泣感友于,求其复归。友于乃与兄弟焚香约誓,俾各涤虑自新<38>,遂移家还。祖从叔不愿归其家。孝乃谓友于曰:“我乏德,不应有亢宗之子 <39>。弟又善教,俾姑为汝子。有寸进时,可赐还也。”友于从之。又三年,祖果举于乡。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不数日,祖有子方三岁,亡归友于家,藏伯继善室,不肯返;捉去辄逃。孝乃令祖异居,与友于邻。祖开户通叔家,两间定省如一焉。时成渐老,家事皆取决于友于。从此门庭雍穆<40>,称孝友焉<41>。
异史氏曰:天下惟禽兽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诗书之家,往往蹈之也!夫门内之行<42>,其渐渍子孙者,直入骨髓。古云:其父盗,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孝虽不仁,其报亦惨,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操心虑患之子也。若论果报,犹迂也。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昆阳:州名,在今云南省中部,明清时属云南府,后并入今之晋宁县。故家:老门户的大户人家。
<2>瀋:汁水。
<3>嫡配:原配妻子。
<4>宽譬:宽慰劝解。
<5>申黜:申报郡府,革除功名。
<6>负荆:指谢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荆,荆条、荆杖。
<7>不为服:不为服孝。服,旧丧礼规定穿戴的丧服;也指居丧。
<8>合厝[cuù 挫]:合葬。指与其父合葬。
<9>“‘期’且不论”二句:意思是期服之亲尚不为礼,功服之亲还奔什么丧。期[jī 基],期服,齐衰服丧一年,凡祖父母、伯叔父母、庶母死亡用之。功,功服,又分大功、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以用于稍疏于期服的亲属。孝妻为仁、义之嫂,当服小功丧。
<10>让:责备。
<11>怙[hù 户]弟恶:意为放任弟弟为恶。怙,这里有纵使、放任的意思。
<12>夹次:夹葬时,哀祭者的位次。
<13>创甚:伤势严重。
<14>签拘;发签拘传。
<15>敲楚:杖击;殴打。
<16>辱侵母讳:怠为指名道姓地辱骂仁、义之母。讳,名讳。
<17>乘间:寻找机会。
<18>市惠:买好;卖人情。惠,恩惠。
<19>七分相准:以财产七份平分为准,要曾孝等分出田产归曾成。
<20>自此仁、义与成: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本作“自此仁与成”。
<21>更:再。
<22>衰[cuī 催]麻:俗称披麻带孝。又分斩衰和齐衰。斩衰为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用于子及未嫁女对父母的丧服,服丧三年。齐衰,用粗麻布制成,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用于庶母之死亡,服丧一年。
<23>三泊:县名,属云南府,在昆阳州附近。
<24>弦诵怡怡:弦歌诵读,兄弟亲睦。怡怡,和顺貌。《论语·子路》:“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25>岂惜瓯饭瓢饮:言非舍不得供应伙食。瓯、瓢,均饮食用具。此指为量极少的饭食。
<26>夙隙:旧怨。
<27>除舍:打扫房舍。
<28>齿儿行[hàng 杭]:列入几辈行列。意为同亲生儿子一样看恃。齿,列。
<29>入云南郡庠:入云南府学为生员。
<30>讽诵:诵习,研读。
<31>逆知:预料。
<32>大令:旧时对县令的尊称。
<33>同科:同榜考中举人。
<34>副榜:明代嘉靖年间开始,乡试设正榜、副榜。名列正榜者为举人,列副榜者准作贡生,称副贡,为五贡之一。
<35>鹿鸣:鹿鸣宴。明清时于乡试揭晓之次日,宴主考以下各宫及中式举人,宴会时歌《诗·小雅·鹿鸣》之章。
<36>科甲:科举。汉唐举士考试,皆有甲乙等科,后因称科举为科甲。科甲出身为人仕正途。
<37>敛息:收敛气焰。
<38>涤虑:涤除恶念,改过自新。
<39>亢宗之子:光宗耀祖之子。《左传·昭公元年》:“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杜预注,“亢,蔽也。”亢宗,原指庇护宗族。
<40>雍穆:和睦。
<41>孝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诗·小雅·六月》:“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42>门内之行:家门内的品行。门内,门之内,语出《礼记·檀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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