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一
王大
李信,博徒也。昼卧,忽见昔年博友王大、冯九来,邀与敖戏<1>。李亦忘其为鬼,忻然从之。既出,王大往邀村中周子明,冯乃导李先行,入村东庙中。少顷,周果同王至。冯出叶子<2>,约与撩零<3>。李曰:“仓卒无博赀,辜负盛邀,奈何?”周亦云然。王云:“燕子谷黄八官人放利债<4>,同往贷之,宜必诺允。”于是四人并去。飘忽间,至一大村。村中甲第连垣,王指一门曰:“此黄公子家。”内一老仆出,王告以意。仆即入白。旋出,奉公子命,请王、李相会。入见公子,年十八九,笑语蔼然。便以大钱一提付李<5>,曰:“知君悫直<6>,无妨假贷。周子明我不能估之也。”王委曲代为请。公子要李署保<7>,李不肯。王从旁怂恿之,李乃诺。亦授一千而出。便以付周,且述公子之意,以激其必偿。
出谷,见一妇人来,则村中赵氏妻,素喜争善骂。冯曰:“此处无人,悍妇宜小祟之<8>。”遂与王捉返入谷。妇大号,冯掬土塞其口。周赞曰:“此等妇,只宜椓杙阴中<9>!”冯乃捋裤,以长石强纳之。妇若死,众乃散去;复入庙,相与赌博。
自午至夜分,李大胜,冯、周赀皆空。李因以厚赀增息悉付王,使代偿黄公子;王又分给周、冯,局复合。居无何,闻人声纷拏,一人奔入曰:“城隍老爷亲捉博者,今至矣!”众失色。李舍钱逾垣而逃。众顾赀,皆被缚。
既出,果见一神人坐马上,马后絷博徒二十余人。天未明,已至邑城,门启而入。至衙署,城隍南面坐,唤人犯上,执籍呼名。呼己,并令以利斧斫人将指<10>,乃以墨朱各涂两目<11>,游市三周讫。押者索贿而后去其墨朱,众皆赂之。独周不肯,辞以囊空;押者约送至家而后酬之,亦不许。押者指之曰:“汝真铁豆,炒之不能爆也!”遂拱手去。周出城,以唾湿袖,且行且拭。及河自照,墨朱未去;掏水盥之,坚不可下,悔恨而归。
先是;赵氏妇以故至母家,日暮不归,夫往迎之。至谷口,见妇卧道周;睹状,知其遇鬼。去其泥塞,负之而归。渐醒能言,始知阴中有物,宛转抽拔而出。乃述其遭,赵怒,遽赴邑宰,讼李及周。牒下,李初醒,周尚沉睡,状类死。宰以其诬控,笞赵械妇,夫妻皆无理以自申。
越日,周醒,目眶忽变一赤一黑,大呼指痛。视之,筋骨已断,惟皮连之,数日寻堕。目上墨朱,深入肌理,见者无不掩笑<12>。一日,见王大来索负<13>。周厉声但言无钱,王忿而去。家人问之,始知其故。共以神鬼无情,劝偿之。周龈龈不可<14>,且曰:“今日宫宰皆左袒赖债者,阴阳应无二理,况赌债耶!”
次日,有二鬼来,谓黄公子具呈在邑,拘赴质审;李信亦见隶来,取作间证<15>。二人一时并死。至村外相见,王、冯俱在。李谓周曰:“君尚带赤墨眼,敢见官耶?”周仍以前言告。李知其吝,乃曰:“汝既昧心,我请见黄八官人,为汝还之。”遂共诣公子所。李入而告以故,公子不可,曰:“负欠者谁,而取偿于子?”出以告周,因谋出赀,假周进之。周益忿,语侵公子。鬼乃拘与俱行。无何,至邑,入见城隍。城隍呵曰:“无赖贼!涂眼犹在<16>,又赖债耶!”周曰:“黄公子出利债,诱某博赌,遂被惩创。”城隍唤黄家仆上,怒曰:“汝主人开场诱赌,尚讨债耶?”仆曰:“取赀时,公子不知其赌,公子家燕子谷,捉获博徒在观音庙,相去十余里。公子从无设局场之事。”城隍顾周曰:“取赀悍不还,反被捏造!人之无良,至汝而极!”欲笞之。周又诉其息重。城隍曰:“偿几分矣?”答云:“实尚未有所偿。”城隍怒曰:“本赀尚欠,而论息耶?”笞三十,立押偿主。二鬼押至家,索贿,不令即活,缚诸厕内,令示梦家人。家人焚楮锭二十提<17>,火既灭,化为金二两、钱二千。周乃以金酬债,以钱赂押者,遂释令归。既苏,臀疮坟起,脓血崩溃,数月始痊。后赵氏妇不敢复骂,而周以四指带赤墨眼,赌如故。此以知博徒之非人矣!
异史氏曰:世事之不平,皆由为官者矫枉之过正也。昔日富豪以倍称之息,折夺良家子女<18>,人无敢息者<19>,不然,函刺一投,则官以三尺法左袒之<20>。故昔之民社官,皆为势家役耳<21>。迨后贤者鉴其弊,又悉举而大反之。有举人重赀作巨商者<22>,衣锦厌粱肉,家中起楼阁、买良沃,而竞忘所自来。一取偿,则怒目相向。质诸官,官则曰:“我不为人役也。”呜呼,是何异懒残和尚,无工夫为俗人拭泪哉<23>!余尝谓昔之官谄,今之官谬;谄者固可诛,谬者亦可恨也。放赀而薄其息,何尝专有益于富人乎?
张石年,宰淄川<24>,最恶博。其涂面游城,亦如冥法,刑不至堕指,而赌以绝。盖其为官,甚得钩距法<25>。方簿书旁午时<26>,每一人上堂,公偏暇,里居、年齿、家口、生业,无不絮絮问,问已,始劝勉令去。有一人完税缴单,自分无事,呈单欲下。公止之,细问一过,曰:“汝何博也?”其人力辩生平不解博。公笑曰:“腰中尚有博具。”搜之,果然。人以为神,而并不知其何术。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敖戏,游戏。此指赌博。
<2>叶子:纸牌。明代称玩纸牌为叶子戏。
<3>撩零:犹言。赌博。唐李肇《国史补》卷下《叙博长行戏》:“博徒强各个胜谓之撩零,假借分画谓之囊家,囊家什一而取谓之乞头。”
<4>放利债,借钱与人,收取利息。
<5>大钱,清康熙年间铸造大制钱、小制钱。大制钱又称大钱,每千文作银一两;小制钱又称小钱,每千文作银七钱。一提:一串,一千文为一串。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
<6>悫[què 确]直:忠厚耿直。
<7>署保:署名作保。
<8>祟,鬼神予人的灾祸。
<9>椓杙[zhuò yì 琢艺]:敲入木橛。椓,敲击。杙,一头尖的短木,俗称木撅。
<10>将指:中指。《左传·宣公四年》:“子公之食指动。”孔颖达疏:“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也。”
<11>墨朱:黑色和红色。
<12>掩笑:掩口而笑。
<13>索负:讨债。
<14>龈龈[yín yín 银银],同“龂龂”,争辩貌。
<15>间证,中证。
<16>涂眼犹在: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本作“徒眼犹在”。
<17>楮锭:祭奠用的纸钱。
<18>倍称之息:加倍的利钱。
<19>人无敢息:谓人们恐惧,不敢喘息。息,呼吸。
<20>三尺法:法律。古时把法律条文写征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21>民社官:地方官。势家:有财有势的人家。
<22>举人重赀:借取别人大量资本。
<23>“何异懒残和尚”二句:懒残和尚,指唐衡岳寺高僧明瓒禅师,因其性懒而食残,故号懒残和尚。明人翟汝稷《水月斋指月录》记载:唐诗宗使人诏请明瓒禅师,他零涕垂膺,使者见之而笑,令拭涕。他回答说:“我岂有工夫为俗人拭涕也。”
<24>张石年:张嵋,字石年,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康熙二十五年任淄川令。见乾隆《淄川县志》。
<25>钩距,犹言钩致,谓钩索隐情。《汉书·赵广汉传》,“广汉迁京兆尹,威名流闻,其发奸摘伏如神,尤善为钩距,以得事情。钩距者,设欲知马价,则先问狗,已,问羊,又问牛,然后及马,参伍其贾,以类相准,则知马之贵贱,不失实矣。”王先谦补注:“钩,若钩取物也。距与致同。钩距,谓钩而致之。”
<26>方簿书旁午时:当忙碌处理公文之时。簿书:官署文书。旁午:交错纷繁,谓事物繁杂。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