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九
辽阳军
沂水某<1>,明季充辽阳军<2>。会辽城陷,为乱兵所杀;头虽断,犹不甚死。至夜,一人执簿来,按点诸鬼。至某,谓其不宜死,使左右续其头而送之。遂共取头按项上,群扶之,风声簌簌,行移时,置之而去。视其地,则故里也。沂令闻之,疑其窃逃。拘讯而得其情,颇不信;又审其颈无少断痕,将刑之。某曰:“言无可凭信,但请寄狱中<3>。断头可假,陷城不可假。设辽城无恙,然后受刑未晚也。”令从之。数日,辽信至,时日一如所言,遂释之。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沂水:县名,明清属沂州,即今山东省沂水县。
<2>辽阳:注见前《佟客》篇。明熹宗天启元年(1621)三月壬戌辽阳陷于清兵,辽东经略使袁应泰等死难。见《明史·熹宗纪》。
<3>寄狱:暂押在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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