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九
邵临淄
临淄某翁之女<1>,太学李生妻也<2>。未嫁时,有术士推其造<3>,决其必受官刑。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于此!无论世家女必不至公庭,岂一监生不能庇一妇乎?”既嫁,悍甚,捶骂夫婿以为常<4>。李不堪其虐,忿鸣于官。邑宰邵公准其词<5>,签役立勾<6>。翁闻之,大骇,率子弟登堂,哀求寝息<7>。弗许。李亦自悔,求罢。公怒曰:“公门内岂作辍尽由尔耶<8>?必拘质审!”既到,略诘一二言,便曰:“真悍妇!”杖责三十,臀肉尽脱。
异史氏曰:公岂有伤心于闺闼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贤宰,里无悍妇矣。志之,以补《循吏传》之所不及者<9>。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临淄:县名。明清属青州府,现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某翁:此从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某公”。
<2>太学,明清时国子监的代称。
<3>推其造:推算她的生辰八字。人的生辰年月日时,干支相配共得八个字,星命术士称之为“造”,据以推断其人命运休咎。
<4>捶骂:底本作摇骂,此从二十四卷抄本。
<5>邑宰邵公:邵如岜,湖北天门人,康熙二十一年任临淄知县。见《山东通志》六三《国朝职官表》十三。
<6>签役立勾:发签牌给衙役,立予拘捕到案。签,签牌,官府交吏拘捕犯人的凭证。立勾:勾拿,拘拿。另本作“立拘”。
<7>寝息:平息;停息。指免予拘审。寝,止息。
<8>作辍:犹动止。指官府之拘囚、不拘囚。
<9>循吏传:史书为奉职守法的官员作的传记。始自《史记》。《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循,循良,守法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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