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鄱阳神
翟湛持<1>,司理饶州<2>,道经鄱阳湖。湖上有神祠,停盖游瞻<3>。内雕丁普郎死节臣像<4>,翟姓一神,最居末坐。翟曰:“吾家宗人<5>,何得在下!”遂于上易一座。既而登舟,大风断帆,桅樯倾侧,一家哀号。俄一小舟,破浪而来;既近官舟,急挽翟登小舟,于是家人尽登。审视其人,与翟姓神无少异。无何,浪息,寻之已杳。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翟湛持:名世琪,山东益都人。顺治戊戌(十五年)举人,己亥(十六年)进士,曾任陕西省韩城县知县。见康熙《益都县志》卷六、光绪《山东通志·选举志》。
<2>司理饶州:在饶州做司理。司理,官名,宋以后于诸州设司理,掌管狱讼。也称“司李”。饶州:府名,治所在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
<3>盖:车盖,代指车。
<4>丁普郎:黄陂(今湖北省黄陂县)人。元至正年间,从朱元漳攻打陈友谅,大战于鄱阳湖畔。《明史》卷一三三:“普郎身被十余创,首脱犹直立,执乒作斗状,敌惊为神。”阵亡后,赠济阳郡公,于湖上建庙祭祀。
<5>宗人:同族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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