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农人
有农人芸于山下<1>,妇以陶器为饷<2>。食已,置器垄畔。向暮视之,器中余粥尽空。如是者屡。心疑之,因睨注以觇之<3>。
有狐来,探首器中。农人荷锄潜往,力击之。狐惊窜走,器囊头<4>,苦不得脱。狐颠蹶,触器碎落,出首。见农人,审益急,越山而去。
后数年,山南有贵家女,苦狐缠祟,勅勒无灵<5>。狐谓女曰:“纸上符咒,能奈我何!”女绐之曰:“汝道术良深,可幸永好。顾不知生平亦有所畏者否?”狐曰:“我罔所怖。但十年前在北山时,尝窃食田畔,被一人戴阔笠<6>,持曲项兵<7>,几为所戮,至今犹悸。”女告父。父思投其所畏,但不知姓名,居里,无从问讯。
会仆以故至山村,向人偶道,旁一人惊曰:“此与吾曩年事,适相符同。将无向所逐狐<8>,今能为怪耶?”仆异之,归告主人。主人喜,即命仆马招农人来,敬白所求。农人笑曰:“曩所遇,诚有之,顾未必即有此物。且既能怪变,岂复畏一农人?”贵家固强之,使披戴如尔日状<9>,入室以锄卓地<10>,咤曰:“我日觅汝不可得,汝乃逃匿在此耶!今相值,决杀不宥!”言已,即闻狐鸣于室。农人益作威怒,狐即哀言乞命。农人叱曰:“速去,释汝。”女见狐捧头鼠窜而去,自是遂安。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芸[yún 云]:通“耘”,除草。
<2>饷:给田间劳动者送饭。
<3>睨[nì 腻]注:意为从旁注视。睨,凝视,斜视。
<4>囊头:套在头上。
<5>勅[chì 斥]勒:驱祟符箓。见《焦螟》注。
<6>阔笠:大沿斗笠。
<7>曲项兵:歪脖子兵器,即锄头;该狐不知其何名,故而称之。兵,兵器。
<8>将无:得无、莫非。向:从前。“将无向所逐狐”:意为“莫非曾经追过的那只狐狸”。
<9>尔日:那天,指昔击狐之日。
<10>卓[zhuō 桌]地:植立于地。卓,植立,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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