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酆都御史
酆都县外有洞<1>,深不可测,相传阎罗天子署。其中一切狱具,皆借人工。桎梏朽败<2>,辄掷洞口,邑宰即以新者易之,经宿失所在。供应度支,载之经制<3>。
明有御史行台华公<4>,按及酆都,闻其说,不以为信,欲入洞以决其惑<5>。人辄言不可,弗听,秉烛而入,以二役从。深抵里许,烛暴灭。视之,阶道阔朗,有广殿十馀间,列坐尊官,袍笏俨然。惟东首虚一坐。尊宫见公至,降阶而迎,笑问曰:“至矣乎?别来无恙否?”公问:“此何处所?”尊宫曰:“此冥府也。”公愕然告退。尊官指虚坐曰:“此为君坐,那可复还。”公益惧,固请宽宥。尊官曰,“定数何可逃也!”遂检一卷示公,上注云:“某月日,某以肉身归阴。”公览之,战栗如濯冰水。念母老子幼,泫然涕流。俄有金甲神人,棒黄帛书至。群拜舞启读已,乃贺公曰:“君有回阳之机矣。”公喜致问。曰:“适接帝诏,大赦幽冥,可为君委折,原例耳<6>。”乃示公途而出。
数武之外,冥黑如漆,不辨行路。公甚窘苦。忽一神将,轩然而入,赤面长髯,光射数尺。公迎拜而哀之。神人曰:“诵佛经可出。”言已而去。公自计经咒多不记忆<7>,惟《金刚经》颇曾习之<8>,遂乃合掌而诵,顿觉一线光明,映照前路。忽有遗忘之句,则目前顿黑。定想移时,复诵复明,乃始得出。其二从人,则不可问矣<9>。
【注释】
<1>酆[fēng 丰]都县:隋置。清初属重庆府,即今四川省丰都县。县有平都山仙都观,系道家七十二福地之一,谓为阴府所在。参段成式《西阳杂俎·玉格》。
<2>桎梏:枷锁。
<3>载之经制:谓将上述专项费用列入附加税内征收报销。别立名目增收之税称“经制钱”。
<4>御史行台:又称行台御史。元以后指代表御史台对地方行使监察权的御史。
<5>决其惑:破除其迷惑,即确定真假。
<6>委折,原例:谓援引前例,委曲折免华御史之罪。委折,委曲折免;即设法减除。原例,原本往例;义近“援例”,谓照章行事而已。
<7>经咒:指佛经经文和祝祷词。
<8>金刚经:佛教经典,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参卷三《鲁公女》注。
<9>不可问:不必再问,意思是已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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