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产龙
壬戌间<1>,邑邢村李氏妇<2>,良人死<3>,有遗腹<4>,忽胀如瓮,忽束如握。临蓐,一昼夜不能产。视之,见龙首,一见辄缩去。
家人大惧,不敢近。有王媪者,焚香禹步<5>,且捺且咒。未几,胞堕,不复见龙;惟数鳞,皆大如琖。继下一女,肉莹澈如晶<6>,脏腑可数。
【注释】
<1>壬戌:指康熙二十一年(1682)。
<2>邢村:淄川县旧东北乡有邢家庄。见《淄川县志》二。
<3>良人:丈夫。《孟子·离娄》下:“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
<4>遗腹,丈夫死时尚未出生的胎儿。
<5>禹步:行走时一腿后拖。此指巫婆行法术时的步法。
<6>晶: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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