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
地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1>,地大震。余适客稷下<2>,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鸭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3>,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4>,沂水陷穴<5>,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6>,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7>,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己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8>!
【注释】
<1>康熙七年:即公元一六六八年。戌刻:晚七时至九时。
<2>稷[jì 记]下:地名。此指临淄。《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注引刘向《别录》:“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
<3>倾仄:倾斜。仄,通“侧”。
<4>栖霞:县名。今属山东省。
<5>沂水:县名。今属山东省。
<6>溲[sōu 叟]溺[niào 尿]:解小溲。
<7>缓颊:犹松嘴。
<8>一何: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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