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
王兰
利津王兰<1>暴病死。阎王覆勘<2>,乃鬼卒之误勾也。责送还生,则尸已败。鬼惧罪,谓王曰:“人而鬼也则苦,鬼而仙也则乐。苟乐矣,何必生?”王以为然。鬼曰:“此处一狐,金丹成矣<3>。窃其丹吞之,则魂不散,可以长存。但凭所之,罔不如意。子愿之否?”王从之。鬼导去,入一高第,见楼阁渠然<4>,而悄无一人<5>。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际。气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于月中;一吸,辄复落,以口承之。则又呼之,如是不已。
鬼潜伺其侧,俟其吐,急掇于手,付王吞之。狐惊,盛气相向。见二人在,恐不敌,愤恨而去。王与鬼别,至其家,妻、子见之,咸惧却走。王告以故,乃渐集。由此在家寝处如平时。
其友张姓者,闻而省之,相见话温凉<6>。因谓张曰:“我与若家夙贫<7>,今有术,可以致富。子能从我游乎?”张唯唯。曰:“我能不药而医,不卜而断。我欲现身,恐识我者相惊以怪,附子而行,可乎?”张又唯唯。于是即日趣装<8>,至山西界。富室有女,得暴疾,眩然瞀瞑<9>。前后药禳既穷,张造其庐,以术自炫。富翁止此女,常珍惜之,能医者,愿以千金为报,张请视之。从翁入室,见女瞑卧;启其衾,抚其体,女昏不觉。王私告张曰:“此魂亡也<10>,当为觅之。”张乃告翁:“病虽危,可救。”问:“需何药?”俱言不须,“女公子魂离他所,业遣神觅之矣。”约一时许,王忽来,具言已得。张乃请翁再入,又抚之。少顷,女欠伸,目遽张。翁大喜,抚问。
女言:“向戏园中,见一少年郎,挟弹弹雀<11>;数人牵骏马,从诸其后。急欲奔避,横被阻止。少年以弓授儿,教儿弹。方羞诃之,便携儿马上,累骑而行<12>。笑曰:‘我乐与子戏,勿羞也。’数里入山中,我马上号且骂;少年怒,推堕路旁,欲归无路。适有一人至,捉儿臂,疾若驰,瞬息至家,忽若梦醒。”翁神之,果贻千金。王夜与张谋,留二百金作路用,馀尽摄去,款门而付其子;又命以三百馈张氏,乃复还。次日,与翁别,不见金藏何所,益异之,厚礼而送之。
逾数日,张于郊外遇同乡人贺才。才饮博不享生产,奇贫如丐。闻张得异术,获金无算,因奔寻之。王劝薄赠令归。才不改放行,旬日荡尽,将复觅张。王已知之,曰:“才狂悖<13>,不可与处,只宜赂之使去,纵祸犹浅。”逾日,才果至,强从与俱。张曰:“我固知汝复来。日事酗赌,千金何能满无底窦?诚改若所为,我百金相赠。”才诺之。张泻囊授之。才去,以百金在豪,赌益豪;益之狭邪游<14>,挥洒如土。邑中捕役疑而执之,质于官,拷掠酷惨。才实告金所自来。乃遣隶押才捉张。数日,创剧<15>,毙于途。
魂不忘张,复往依之,因与王会。一日,聚饮于烟墩<16>,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听。适巡方御史过<17>,闻呼搜之,获张。张惧,以实告。御史怒,笞而牒于神<18>。夜梦金甲人告曰:“查王兰无辜而死,今为鬼仙。医亦仁术,不可律以妖魅<19>。今奉帝命<20>,授为清道使<21>。贺才邪荡,已罚窜铁围山<22>。张某无罪,当宥之。”御史醒而异之,乃释张。张治装旋里,囊中存数百金<23>,敬以半送王家,王氏子孙,以此致富焉。
【注释】
<1>利津:县名,即今山东省利津县。
<2>覆勘:复审。勘,审问犯人。
<3>金丹:见《耳中人》注。
<4>渠然:高大深广的样子。《诗·秦风·权舆》:“于我乎,夏屋渠渠。”渠渠,孔颖达疏谓高大貌,朱熹集传谓深广貌。渠然,义同渠渠。
<5>悄无一人,底本原作“俏无一人”,据二十四卷抄本改。
<6>话温凉,叙别离,致问候;犹言“道寒暄”。《文选》陆机《门有车马客行》:“抚膺携客位,掩泪叙温凉。”李善注引郑玄曰:“春秋,言温凉也。”吕向注:“叙别离之岁月。”
<7>夙[sù 速]贫,素贫,一向穷苦。
<8>趣[cù 促]装,匆忙整理行装。《汉书..·曹参传》:“参为齐相。及萧何卒,参乃趣治行装曰:’吾且人相。‘三日,果召参代何为相。”
<9>眩然瞀[mào冒]瞑:神志昏迷,闭目不醒。
<10>魂亡:俗言掉魂。亡,失落。
<11>挟弹[dàn 旦]弹[tán谈]雀,拿弹弓打鸟。弹[dàn 旦]:弹弓。弾雀之“弾[tán 谈)”:弹射。
<12>累骑:共骑一马。《晋书·阮咸传》:“遽借客马追婢,既及,累骑而还。”
<13>狂悖[bèi 背]:狂妄背理。谓其行为放荡,做事乖张。悖,违背常理。
<14>狭邪游:狎妓行为。狭邪,通作狭斜,指小街曲巷,妓女所居。古乐府有《相逢狭路间行》(又名《长安有狭斜行》),写长安贵家宴乐狎妓生活,后因称狎妓为狭邪游。
<15>创剧[jí 亟]:指刑伤恶化。
<16>烟墩:明清防卫报警设施。洪武二十六年,命于“腹里边境险要处所安设烟墩,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见《山东通志·兵防志八·兵制一》。明清时代,烟墩常与烽火台并称为台墩。此指烟墩废址。
<17>巡方御史:即巡按御史。自明初始,派御史至各地巡察,称巡按御史。简称巡按。三年一换,职权同汉刺史。清初因之。
<18>牒于神:具文通报神界,或具诉状于神界。牒,泛指官府间往来文书,或指诉状。其时王兰、贺才已死,所以御史乃以此举告神,请求审治其罪。
<19>律以妖魅:当作妖魅,绳之以法。律,谓依刑律治罪。
<20>帝,天帝。
<21>清道使;封建时代,皇帝、大臣出入,扈卫人员预为清净道路,辟除行人,称为清道。此处清道使,是传说中为尊神前驱清路的下级神官。
<22>窜:处以流刑;流放。铁围山:又称铁轮围山,代指极荒远的地界,犹言化外之地。佛经记载,赡部等四大洲外有铁轮围山,周匝如轮,围绕别一世界。其地距以须弥山为中心的佛国极其辽远。见《具舍论》十一。
<23>数百金:底本百下衍“里”字,据铸雪斋抄本及二十四卷抄本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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