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
真定女
真定界,有孤女<1>,方六七岁,收养于夫家。相居一二年,夫诱与交而孕。腹膨膨而以为病也,告之母。母曰:“动否?”曰:“动。”又益异之。
然以其齿太稚,不敢决<2>。未几,生男。母叹曰:“不图拳母,竟生锥儿<3>!”
【注释】
<1>真定:旧县名,今河北正定县。界:谓境内,域内。收养于夫家:指作为童养媳而被丈夫家收养。
<2>母,此指女孩之婆母。
齿太稚:年龄太小。不敢决,不敢肯定是怀孕。
<3>“不图拳母”二句:想不到拳头大的母亲,竟生下个锥子大的儿子。不图:没料到。拳、锥:形容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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