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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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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察者网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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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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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0月11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近平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11日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秘书长杨晶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等出席会议。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枫桥经验源于上世纪60年代。诸暨市枫桥镇是其发源地。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毛泽东用铅笔就“枫桥经验”所做的批示
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习近平很重视“枫桥经验”。2002年,他从福建调任浙江工作后不久,即赴枫桥调研。习近平认为,走群众路线,这是我党的传家宝。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虽然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变化,但“枫桥经验”没有过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依靠发动群众,建设平安社会,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2004年5月11日,浙江省委决定建设“平安浙江”,当地相继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枫桥经验”也被赋予新的内涵。浙江省政法委一位干部提出,依靠群众的“枫桥经验”与依法办事相辅相成,很多民间的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枫桥经验”能够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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